《道德经大发现》: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为何会如此多变?回答这个问题要从道说起。
道是老子根据自己对大自然的整体认知而提出的概念,是整部《道德经》的第一块基石,所以对道的理解至关重要。由于老子没有给出一个精确的定义,所以自古至今,对道的解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过,把老子的上述文字和后人各执一词的大量诠释汇集起来,还是可以发现深入认识道的重要线索。例如,道有时“有”又有时“无”;道在一些人看来具有物质属性,而另一些人认为具有精神属性;道在一些地方指的是普遍的规律,而在另一些地方又涉及持续的变化;按老子的表述,道既是宇宙的本源又是万物的创造过程;等等。能否把这些看似矛盾但又确有存在必要的属性或特征都放在一个大的概念体系里让它们彼此相容?因为大自然既有守恒的一面,又有多变的一面,所以这应该是一个可以尝试的切人点。在这个角度下,《道德经》中相应段落的内容就开始显现出蛛丝马迹了。
其一,道有恒常之道和变化之道之分。
广义上,道泛指可以按一定方向到达某个地点的途径。
从上下文的意思看,《道德经》中的道可以区分出多种狭义的概念。我们先排除出现在“道可道”中的后一个“道”。它指可以言语表达而得到人们认可,没有实质意义,因而可以忽略。
第一种狭义概念,出现在“天之道”和“人之道”等多处地方。这时,“道”指的是恒常之道即规律。规律是事物之间的内在本质联系,这种联系不断重复出现,在一定条件下经常起作用,并且决定着事物必然朝着某种趋向发展。类似的,《道德经》中其他地方出现的“圣人之道”“天道无亲”等也都是指恒常之道,具有规律的含义。
除此之外,道还有没有其他实质性的意思呢?
从作用的经常性及其意义来看,规律是掌握了之后可利用其重复性起指导作用的法则。从“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特点看,规律是符合的。但规律不符合老子为他试图定义的“道”所提出的多个特征。一来规律重复可见,具备“有”却缺乏“无”。二来规律经常起作用,强调自我肯定,缺乏自我否定。从“道”“大”了即形成影响力之后会消“逝”、“远”离以致背“反”,可以发现老子试图定义的“道”实际上还具有非恒常的自我否定特征。“道可道,非常道”又进一步高度概括地指出,一旦能用语言清晰地描述就不再能持续地作用下去。而这些自我否定的特征是与规律的恒常性作用相冲突的。由此可知,规律并非《道德经》中重点论述的“道”。
所以,《道德经》中存在着第二种狭义的概念,即强调从无到有和自我否定的变化之道。这个道具有两个特征。
一个是具体担负孕生万物的重任。“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说明这个要为之命名的“道”出现于天地万物之前,这样才“可以为天地母”。而“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又指出天地万物的孕生必须经历一个从“无”的初始到“有”的成果的过程。每一个这样的过程意味着一个原本“无”的事物获得了新生即“有”。在这个意义上,这个道提供的是前所未有的新事物得以出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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