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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政府行为与农村合作社发展: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合作政策的历史解读:the 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of Nanking National Government's cooperative policy in 1927-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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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785904
  • 作      者:
    刘纪荣著
  • 出 版 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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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纪荣,男,1968年8月出生,湖南茶陵人,博士。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早年执教于家乡中学,先后考入贵州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分别获历史学硕士、博士学位。2000年任职于福建漳州师范学院(现闽南师范大学),2007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2009年挂任贵州省纳雍县副县长。主要从事中国近代乡村社会史和农村合作运动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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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乡村社会的改造是一个长期复杂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它要求政府对乡村社会的各个方面如土地制度、生活方式、经济结构、社会教育及各利益团体间的协调等方面做出努力。本书利用1927~1937年南京政府推动的农村合作化资料,利用实证分析和历史比较方法对其进行深入分析,描述出这一时期农村合作运动相对完整的运行机制,提供了南京政府农村合作政策的产生及演变过程,对当今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村合作化健康发展有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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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政府行为与农村合作社发展: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合作政策的历史解读》:
  如何充实合作登记人才?梁思达认为,真正可行的办法是参照印度的“登记官制度”,积极培养训练。
  (2)登记手续繁复
  这是各地办理合作社登记的通病,或为过渡时期之常态,但究非所宜。合作社各地请求县政府“准予设立”的手续为:合作社申请人找寻保人—请赞助者联署—备文随附件送呈县政府—县长批阅—送主管科“拟办”—科长交指导员审核备案—科长盖引—再呈县长加印发出。合作社收到“准予设立”的批示后,再须请求“准予成立”和“准予登记”,其手续大致相同,因而同样的手续须进行三次。此外县政府还要呈请建设厅及建设厅颁发登记证等手续。由此可知,合作社的登记手续之繁复,“稽时误事,对合作行政效率影响甚巨”。
  (3)登记时日稽延
  登记所需时间的长短,与登记手续的繁简及合作指导员事工轻重有关。根据指导员办理合作社登记的经验可得,合作社自请求登记到领得登记证的正常情况约为1个月,若遇特殊情形,其时间更为延长。某县合作社于1935年9月间请求登记,到第二年1月还没领到登记证,历时达5个月之久!这不仅消耗了社员的合作精神及时间,更影响到社员的借款用途和农事生产。
  由于合作行政机关存在上述重大实际问题,因此,“努力于合作行政系统的统一,规定登记办法,以及高级合作人才的训练等”社会呼声,常常见于各舆论报刊。同时,进一步谋求实际问题之解决,如划一职权、充实行政人才、改善登记办法,则更能提高合作行政效率,从而稳固合作事业之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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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导论/1
第二章 南京国民政府农村合作政策的历史背景/25
第一节 孙中山及早期国民党人的合作宣传/25
第二节 薛仙舟与《全国合作化方案》/31
第三节 华洋义赈会与合作防灾实验/39
第三章 初期农村合作社发展:江浙先行、各地效仿/55
第一节 江苏、浙江农村合作事业(1928~1935年)/55
第二节 其他省份农村合作社发展概况(1929~1935年)/71
第三节 初期农村合作社发展及其主要问题/80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对农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98
第一节 国民政府规范合作行政的努力/99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合作教育/122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农村合作金融/136
第四节 规范时期的农村合作社发展:以江浙为例/151
第五章 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整体评估/167
第一节 国民政府农村合作政策的确立及其实施过程/168
第二节 农村合作社的总体考察/176
第三节 农村合作社的社会作用/190
第四节 农村合作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若干问题/208
第六章 结语/221
参考文献/232
附 录/239
致 谢/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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