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齐鲁文库: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效应研究》:
3.1.2公共产品理论
一般认为,较成熟的现代公共品理论始于萨缪尔森(Samuel-son,1954),他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给出了被视为经典的公共品定义,“任何一个人的消费都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这类物品的消费”,即所谓的共同消费。马斯格雷夫(Musgrave,1959)放松了非竞争性假设,在公共品的定义中引入价格排他原则的非适用性,完善了公共品的定义,总结出现代经济学意义上公共品的两个本质特征,即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具体来说,公共品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即该物品消费者的增加不引起边际成本的增加,也不会减少其他人享用的数量和质量;公共品同时具有受益上的非排他性,也就是在技术上无法排除任何人对它的消费,或者排除的成本非常高。由于公共品的上述特点,无法排除“搭便车行为”,即期望他人承担成本,而自己坐享其成的心理和相应的行为,完全由市场提供公共品会引发供给不足的问题,因此需要政府的介入。公共品供给理论认为政府是公共品供给的重要责任主体,有时甚至是唯一可行的主体。
后来的学者沿着萨缪尔森和马斯格雷夫的研究方向,根据消费品是否具有竞争性、非竞争性、排他性和非排他性将物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第二类是俱乐部产品,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第三类是公共资源,具有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第四类是纯公共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具有较大范围的正外部效应的私人品;或者说同时具有公共品性质和私人品性质的物品,其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都是不完全的。事实上产品是否排他和竞争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大部分公共产品介于纯公共品与私人品之间,称为准公共产品。
新农保具有准公共品的特性。首先,新农保受益上具有局部排他性。新农保养老金的发放以个人缴费为前提,没有缴费的农村居民或是其子女没有缴费,均不能享受新农保的养老金待遇。其次,新农保具有不完全的竞争性,一方面,任何人对新农保的消费对其他人的消费没有影响,表现为非竞争性;另一方面,政府对新农保实施财政补贴,每增加一名参保者,政府就要相应增加基础养老金和参保补贴支出,而国家对新农保财政投入的规模是有限的,如果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超过一定范围,给政府财政造成极大的压力,就会影响到其他参保者的养老金待遇,从这一点来讲,新农保又具有一定的竞争性。此外,新农保具有强大的正外部效应。新农保不仅满足了参保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也具有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外部效应。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