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尊老养老问题研究》:
这一特点非常突出,汉承秦之二十等爵制,大夫为第五级爵,“大夫以上(年)九十”,即包括大夫在内,直到第二十级的彻侯(汉代因避武帝讳,亦称通侯)共16级爵者,年龄90岁即可受鬻;大夫以下爵位,每低一级,则受鬻年龄提高一年,无爵之“公卒”,与曾有爵而因罪被夺爵之士五(伍)的受鬻年龄则在95岁以上。还有一点必须注意,古代的爵位是男子之专利,女子无爵。秦汉之二十等爵也不例外,还有就是“人生七十古来稀”,何况能够活到90岁以上的老人更是少之又少,因此,这种“受鬻法”在社会上只是极少数老人获益,真正使天下老人得到尊养的是在汉文帝时期。
汉文帝时,颁布了著名的普及天下老人的“养老令”,完全意义上的养老制度才正式开始。文帝时期,进一步实行“休养生息”的措施,鼓励发展生产,稳定统治。《汉书·文帝纪》载文帝元年二月诏:“方春和时,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乐,而吾百姓鳏、寡、孤、独、穷困之人或阽于死亡,而莫之省忧。为悯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赈贷之。”又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所谓“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说明文帝诏令之前是存在向老年人发放粟米制度的,只是官吏执行不力,甚至以次充好,把陈旧的粟米发放给老人,致使养老措施大打折扣。因此,汉文帝才重申养老的意义,又以《令》的形式规定养老的具体标准和措施:“有司请令县道,年八十以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赐物及当禀鬻米者,长吏阅视,丞若尉致。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巡行,不称者督之。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文帝元年的“养老令”,明确八十岁以上老人,除“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之外,都是养老的对象,这比汉初的九十岁的“受鬻法”提前了整整十岁;在养老标准上,除发放米之外,还加赐肉、酒、帛、絮等物品,并对实施措施做了明确、严格的规定,以此保证养老诏令的贯彻执行。“养老令”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古代尊老养老由礼制、习俗转向国家法令的保障,是中国古代尊老养老史上划时代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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