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庄易“三玄”浅解》:
老子认为,人之道与天之道不同。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天之道所以比人之道更公正、更合理,原因在于天道自然原则高于人道有为原则。正是人道的有为政治造成了人世间的痛苦与不幸等。老子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第七十五章)最优越的治道是无为而治,无为而治就是顺民性之自然,令其自化、自朴。故其言:“以无事取天下。”(第五十七章)在老子看来,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因此,他劝告统治者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只要统治者不多事扰民,老百姓便会自然归化,质朴易治。如果统治者高高在上,无视百姓之死活,那么百姓便会铤而走险,甚至拼死相抗。老子警告统治者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第七十四章)只有天道是万物之“司杀者”,如果统治者逆天道而行事,违自然以为治,以人道之有为僭越天道之无为,那就是“代大匠斫”,这样稀有不伤其手者。相反,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恬然而善谋,统治者如果能够效法自然,清静无为,那么治大国如烹小鲜,这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第七十三章)的道理。
老子无为而治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反对以智治国。他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者,国之贼;不以智治国者,国之福。”(第六十五章)老子弃智尚愚的治民之术,反对多见巧诈以蔽其朴,强调无知守静以得其真。所以,他对圣人的要求是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以无为之心玄览万物,以真朴之道爱民治国。老子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览(览通鉴),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知乎?天门开阖,能无雌(当作为雌——引者)乎?明白四达,能无为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第十章)“营魄”即魂魄;“抱一”指守道。言人能承载魂魄守道而不离,像婴儿一样神气柔润,涤除玄冥之心而无瑕垢,不以智巧去治国理民,随顺大道变化而贵雌守柔,广被万物而无为,万物将自化自朴。这里,同样体现的是弃智尚朴的精神。
对有为政治的批判,必然牵涉对儒家伦理价值观的批判,因为后者是前者的思想基础。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第十八章)“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第三十八章)这里包含着老子对文明史和文明异化的反思。在他看来,在文明未开化的远古时代,人们并不需要道德、礼法和一切制度设施。那时,人的存在方式最切近“道”的本真状态。智慧的出现,意味着本真之道的废弛,于是出现了文明价值的分裂。有了智慧,同时也就有了诈伪;有了孝慈伦理,那便意味着人们之间不再自然和亲;人们提倡忠臣,那是因为王道、国家、历史失去了自然的秩序。人们失去了自然大道,于是提倡德性;失去了德性,于是提倡仁爱;失去了仁爱,于是提倡正义;没有了正义,于是提倡礼法制度。所以,礼法制度从正面看是文明的表征;而从反面看,恰恰是纷争混乱的开始。何以会出现文明异化和文明价值分裂,老子归罪于智慧,这不能不说他看到的仍然是历史的表象,尚未看透历史和文明异化的本质。但老子对文明异化、价值分裂的认识与批判却有助于启迪人们更深刻的认识历史发展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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