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抗精神病药物使用的剂量非常大,是大剂量使用抗精神病药物的高潮时期。这可能有3个方面的原因:第一,精神分裂症多巴胺假说;第二,镇静作用的需要;第三,控制行为的手段
首先,假设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多巴胺系统是异常的,且抗精神病药物确实作用于这个系统,而患者服药后病情却没有好转,可能是因为药物还没有进入患者的大脑发挥作用,这时临床医生会尝试通过增加剂量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直到1952年,对显著紊乱且需要“控制”的精神病患者的唯一方法是隔离、约束和镇静。最常用于镇静的药物是巴比妥类药物巴比妥类药物的一个缺点是让患者进入睡眠状态,但却无法治疗处于睡眠中的患者。另外一个问题是巴比妥类药物过量可能致命。在这种情况下,抗精神病药物的问世具有重要意义,这类药物能够控制激越而不导致嗜睡
随着抗精神病药物的发展,巴比妥类药物不再被使用。但是,患者仍然有镇静需求。所以抗精神病药物也常被用于镇静。然而,这些药物并没有良好的镇静作用,医生不得不使用大剂量药物以产生镇静效应。抗精神病药物引起的许多问题都是为达到镇静作用而使用大剂量引起的。20世纪90年代,镇静问题被提到首要位置,人们认为兴奋躁动的患者处于约束状态时常规肌注抗精神病药物可能是致命的。这使得大多数重症监护室制定应对镇静的紧急情况的方案口1。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倾向于使用苯二氮革类药物,尤其是劳拉西泮,常被作为一线用药治疗这类患者。具有较强镇静作用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不适用于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
再次,高剂量抗精神病药物能控制患者的行为。尽管它不属于真正的镇静剂,但确实能稳定患者的情绪和行为,所以经常被用于控制患者对本人或他人的危险行为。在精神科急诊室,经常作为安全防御性药物,所以急诊科使用的频率最高。对于这个问题存在一个管理的尺度问题。考虑到在一些精神科病房医患比例差距较大,如果不采用大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病房的秩序可能难以管理
在这种状况下,使用固定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控制急性躁动患者起到了“化学护身棒”的作用。一些患者服用这类药物后产生被“控制的体验,而不是有益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判断患者的依从性问题
基于这些原因,在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抗精神病药物的剂量上升到了中毒水平,氟哌啶醇导致的昏迷很常见——每小时静脉注射氟哌啶醇10mg(相当于每小时肠外应用奥氮平30mg)。比如一位18岁的女孩每天应用氟哌噻吨2000mg(相当于利培酮剂量2000mg/d)。在某些医院的临床实践中,所有新人院的患者均常规使用氟哌啶醇lOmg每日4次,甚至包括老年女性患者。有证据表明,从一开始就应用较低剂量的药物反而会产生最佳的效果[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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