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是博弈论》:
当下,虽然说“经济人”的谋利行为被认为是市场经济的动力之一,但为了能让社会经济更健康、更有序地发展下去,“经济人”在谋利的同时,不应该损害他人利益及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利己不损人”不仅是人们应当遵循的道德底线,而且还是一种博弈智慧。
在人际关系交往中,人与人之间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博弈关系。矛盾冲突的结果有三种情况: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进一步发展,相互融合。与此相对应,博弈也有三种类型:负和博弈、零和博弈和正和博弈。
“负和博弈”是指双方在交往时由于出现冲突和矛盾,以至于不能达到统一,使交际活动不能展开,结果交际双方都从中受损、两败俱伤。“零和博弈”指的是在一种严格竞争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为零。也可以说,“零和博弈”下,一方的所得正是另一方所失,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
当博弈双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有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却可以保证不受损害,这种情况就是“正和博弈”。
有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个出钱,一人出力。在两人共同努力下,生意经营得非常红火。在出力者的眼里,看着自己费尽心思才得以辛苦赚来的钱,就这么平白分一半出去,觉得划不来。
于是,他便向出资者提出:“生意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大部分可都是我努力的结果,你只是出了点钱,并没有出什么力,我把你之前出的钱还给你,就当我借你的,以后这份生意就算我一个人的。”
出资人当然不愿意,他告诉对方:“如果当初不是我提供启动资金,这生意就不可能做得起来,我可是功臣,赚的钱理应五五分账。”双方僵持了很长一段时间,谁都不能够说服对方。随着矛盾越来越尖锐,最后不得不诉诸公堂,请求法律裁断。
其实,那个出力的人早就起了歹心,想独吞生意,在登记注册的时候,只注册了他一个人的名字。虽然出资人是原告,却因中了对方的圈套而输掉了官司。结果,出资人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独吞了生意,强占了自己的利益,这就是典型的“零和博弈”。
事实上,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存在着与“零和博弈”类似的现象,胜利者荣光的背后往往是失败者的眼泪。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全球一体化的加强,“零和博弈”观念逐渐被“正和博弈”观念所取代。人们开始意识到“利己”不一定要建立在“损人”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利己不损人”“利人利己”的局面都是可以出现的。
在自己获取利益的同时,能够不损害别人的利益,甚至还能给对手留下足够的利润空间,昔日的竞争对手不但不会对你打击报复,反而会因为这明智的举动成为你今后的合作伙伴。可见,博弈的智慧在人际交往中也是相当适用的。
刘邦曾说:论兴邦治国,他不及张亮、萧何;论带兵打仗,他不及韩信。尽管种种才能都不及他人,但他从未嫉贤妒能,伺机打击或损害他人,试图以此奠定自己的威严地位。相反,他还能将各位英雄的长处恰如其分地结合起来,并使其发挥出了最大的功效。因此,刘邦不以牺牲他人之利来成全自己的私欲,却以人尽其才的方式得到了天下。
与此相反,希特勒是一个军事天才,可是他却企图用专制的统治以及血腥的战争征服世界,在利己的同时损伤了他人的权益。本想借此霸占天下,殊不知正是这种损他人之利的做法,让自己陷入了窘迫的境地,最终寡不敌众,以失败而告终。总想依靠损害他人利益来成就自己的人,总有一天会因此遭受众人排斥,必定会为这种行为付出代价。以这种不正当方式谋取私利的人,终将会被社会所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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