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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票据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案例分析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42948151
  • 作      者:
    朱鑫鹏著
  • 出 版 社 :
    立信会计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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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朱鑫鹏,法学硕士、《票据法律网》创办人、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经济师。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骨干律师,多家商业银行、金融投资公司票据法律顾问。从事票据法教学、理论研究和实务18年,发表相关论文(判例)50余篇,代理全国买卖承兑汇票按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促成了高检《买卖票据不构成犯罪》批复的作出。出版《金融信贷一农村法律问题》等书刊3本。对涉及汇票纠纷的每一个环节均有精深的研究和丰富的处理经验。在全国各地代理各类票据纠纷300余件,参与了近年来发生在保定、温州、泉州、吴江等地票据大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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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票据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案例分析》从广泛的票据主体和票据业务上,从每一个具体的票据案件出发,探讨我国票据业务和票据市场上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以期我们的所有票据从业人员能够了解相关的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我国票据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笔者从业18年,经历了我国“买卖票据行为”从无罪走向有罪,又从有罪走向无罪的起起落落,曾参与处理了形形色色的票据案件,见证了我国司法系统对“票据行业”从“不懂”到“懂”,从“任意裁判”到“不断规范判决”的不断认识完善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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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票据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案例分析》:
  现在市场上最为普遍的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买卖,由于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信用较好,极少出现不能承兑的现象,因此,在民间票据交易市场上,“银行承兑汇票”被作为一种普遍流通的商品“买进卖出”。
  目前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过程”实际上包括了两个环节:“开票”和“承兑”,具体操作是企业向开户行申请开票,与开户行签订承兑协议,开户行工作人员代开汇票并同时加盖承兑章交给出票人。至此,“开票”和“承兑”过程完成。
  在没有引进授信制度时,申请人需提供全额保证金才能承兑;而引进授信制度之后,对于资信较好的企业(尤其是资源型公司),商业银行通过授信风险评估,授予企业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确定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票面金额的30%~50%),交存保证金后即可开出(并承兑)全额的银行承兑汇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并没有要求汇票“承兑”一定有基础交易关系。《票据法》第21条也只是规定“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关系,并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但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严禁承兑、贴现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所以各商业银行在企业申请“承兑”时也要求提供特定的买卖合同和发票(这就为后来的“骗取票据承兑罪”埋下了隐患)。
  按照这种要求,如果“开票”并“承兑”完全符合规定,申请人(企业)必须是基于履行特定合同的付款义务,以特定的收款人为对象而开出的特定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甚至有元、角、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能够开出和流通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本达不到现在的数量和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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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买卖商业汇票的性质及法律沿革
第一节 买卖汇票行为概述
第二节 民间买卖汇票市场的现状
第三节 动了谁的“奶酪”
第四节 对买卖汇票行为的评价
第五节 买卖汇票的相关法律沿革以及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的做法

第二章 票据业务中涉及的刑事罪名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涉嫌的罪名研究
一、非法经营罪
二、骗取贷款罪
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四、骗取票据承兑罪
五、伪造公文、印章罪
六、伪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七、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八、逃税罪
九、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及侵占罪
十、非法集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二节 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中涉嫌的罪名研究
一、票据诈骗罪、徇私舞弊造成亏损罪
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
三、合同诈骗罪

第三章 票据业务中的行政责任
第一节 出票人违规开票的行政责任
第二节 承兑人违规承兑的行政责任
第三节 票据中介的行政责任
一、从事买卖票据的公司不建立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行政责任
二、专门从事买卖票据的企业不纳税申报的行政责任
三、买卖票据借用他人身份证、银行卡的行政责任-.
四、为票据贴现借用其他公司(包装户)的营业执照、账户的行政责任
五、票据中介买卖票据(民间贴现)的行政责任
第四节 商业银行违规贴现、转贴现的行政责任
一、商业银行违规贴现的行政责任
二、商业银行违规转贴现的行政责任

第四章 票据业务中的民事责任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 出票
一、出票人到期无力向承兑行清缴票据款系银行工作人员帮助制作虚假报表所致,谁来承担责任
二、出票人虚构收款人,导致票据背书不连续的处理
第二节 承兑
一、承兑人能否以“申请人提供的合同、发票虚假”主张承兑无效而拒绝付款
二、承兑人在承兑栏中记载“不得转让”的效力
第三节 背书一
一、收款人在票据上背书并交付给个人贴现,未收到票据款时,能否要求确认“票据转让无效”并要求返还票据
二、伪造、变造票据退票后,后手中介起诉前手中介赔偿全额票据款和利息有无依据
第四节 失票救济的技巧
一、主张已被吊销执照公司的印章背书属“票据上签名之伪造”
二、最后背书系持票人的前手伪造
三、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无效
第五节 除权判决
一、票据被除权后,后手以“未实际履行付款义务”起诉前手,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第六节 票据质押、保证
一、签订“质押转让票据协议”,能否起到转让票据权利的目的
二、商业承兑汇票中银行保函的效力,如果“保证”无效,基于相信银行保函而受让的持票人如何救济
第七节 付款
一、银行未识别出票据上伪造的印章 而付款,属于重大过失,不能免除付款义务
二、买卖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涉嫌变造被付款银行扣留该如何处理
三、付款人已经凭“除权判决”向申请人付款,除权判决撤销后,是否还应当再向持票人付款
四、汇票因变造而无效,付款人应当向谁付款
五、直接向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将票据销毁后谎称“未收到票据”的处理
第八节 追索权
一、转贴银行与前手银行签订“放弃追索权申明”(合同)是否有效
二、票据被公安机关冻结,持票人提示付款被拒付,是否可以行使追索权
三、票据逾期付款后,如何追索票据利息
四、付款人以“背书书写不规范”拒绝付款时,有权出具证明的单位不配合如何追索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 录)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票据法》第十七条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的复函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印发《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纪要》的通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担保、票据等民商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节录)
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材料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在全省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3年4月23日)(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民二终字第19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福建省旺隆贸易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合作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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