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就自中丁至阳甲这五代九世而言。其实,这九世王位基本上还是在传统的“多父多母家庭(族)”中传承,不同之处是祖乙的两房子孙(祖辛、祖丁一房和羌甲、南庚一房)轮流把持了两代王位的传承,且由祖辛、祖丁这一房再取得第三代的王权。显然这是直系血缘关系与旁系血缘及姻亲关系在“多父多母家庭(族)”中一场长期的家长地位的竞争战。
《殷本纪》表面上说“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但实际的状况是,直(嫡)系亲子非但没有被废,反而在极力改变过去立诸弟子的传统,而首先出局的是姻亲关系一方,此后未见有卜(外)字辈的,即表兄弟,被立为商王。接下来从这场权力的角逐中出局的便是旁系亲属。在中晚商时代,随着商王祀典中“大、小示”、“奭”的制度的出现,及“周祭”仪式的日臻完备,商人传统的“多父多母家庭(族)”结构中随即出现了类似“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之新生事物。核心家庭是排斥旁系亲属关系的,是由一对父母及其生身子女所构成的血亲组织,它排斥多父多母的存在。
由于商王行一夫多妻制,在商王的父系核心家庭中,父母固然为子女的生身父母,但子女未必都出自同一个生母,这种家庭可以“一父多母核心家庭”名之(如武丁之一王三奭)。事实上,从中商至晚商,商王室历经“多父多母家庭(族)一一父多母核心家庭一一父一母核心家庭”三阶段血亲组织形态的改变,这可以从中晚商奭制的人数变化看清楚。在“多父多母家庭(族)”中,父母是可以多个的,在“一父多母核心家庭”中,父亲只有一个,但母亲可有多个,不分嫡庶,在“一父一母核心家庭”中,父亲只有一个,母亲虽可有多个,但分嫡庶,且只有嫡亲为此一核心家庭的成员,王位在此一核心家庭的上下两代间传承。
再者,奭必须是有子为王的商王配妣,旁系先王虽然生前为王,但死后无嫡子为王,这表示他的血没有流入下一代的商王,所以他的配妣也就无资格接受王家的周祭。晚商自祖甲后一世仅接纳一名直系先王之配奭进入周祭,两代间的关系为生身之父、生身之母和两者的亲子,这正是一个典型的“核心家庭”。
亲属法则在君主时代亦主导王位传承法则,由于家庭形态的改变,也带动了商王室王位传承法的改变,使得王位在晚商时代只能在上下两代之核心家庭成员,即生身父子之间传递。这些改变是通过商王室周祭祖先之典仪来进行的。此项周祭大约在商王祖甲时代草创,在卜辞四期(武乙、文丁)、五期(帝乙、帝辛)时代定型(在祖甲父亲武丁时代便有了大小示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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