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捐款》聊闲话
联欢晚会,已经是全国人民春节里最热切的期待。不知道为什么,看过20lO年春晚小品《捐款》之后,总感觉有些别扭的地方。虽然戏里笑料不断,但作为法律人,也许过于苛刻或敏感,总觉得其中许多内容,有违法和违背道德伦理之嫌,既让人产生明显应付、对付的痕迹,也亵渎了广大观众的真诚及对艺术的崇敬。
应当说,春节前,几乎所有观众对赵本山和小沈阳二人的期待和期望值都是非常高的。但是,有时真如国人常说的经典哲理,“期望越高失望越大”。看了这个节目后,真的太令我,也可能不仅仅是我,也许是令太多的国人失望了。许多人都戏说:这个节目把“二哥”和“寡妇”好顿糟践!但是,从一个法官的角度,我到觉得,《捐款》既没糟践了“二哥”,也没糟践了“寡妇”,而是糟践了如下些许:第一,糟践了社会公德。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和传统,是国人一种不用启发和强制的自觉自愿的行动。凡遇灾难或需要被资助的对象,中华民族都会自觉自愿主动慷慨解囊,并非被“忽悠”才去捐款。可是,在小品里,老实憨厚的“二哥”,却被“钱大爷”忽悠搭进去一万五千块钱。第二,糟践了艺术。小品是艺术,春晚也是艺术。虽然说,笑话归笑话,艺术归艺术。但是,艺术毕竟源于生活,也应该高于生活。而把社会生活中那种难登大雅之堂的笑料搬到春晚来,无疑亵渎了圣洁的艺术。第三,糟践了春晚。本来春晚是全国一年一度的艺术荟萃,更是国人的最大期盼,把那种低俗的没有太多品位的东西拿到春晚来,真的是糟践了这台美好的艺术盛宴。第四,糟践了小沈阳。在这个小品里,小沈阳显得是那样呆板、做作,一点“戏”都没有,被观众抱有期待的新秀没任何“看点”,也太让^失望了。第五,糟践了“本山大叔”自己。看过以往赵本山小品的人,大都会笑声过后给予太多的品评赞许,但看过《捐款》却令太多的人咋舌,“他怎么整这么个东西上春晚呀?”也许是人们看过本山的东西太多了,有些挑剔。但我总觉得,他的这个“捐款”把自己的“一世英名”给糟践了。当然,我们也要理解“本山大叔”,自然资源还有贫乏或枯竭的时候,何况人乎?理解万岁!
除此之外,我认为最主要的,该小品还糟践了法律。作为弘扬民族文化,宣传文明思想的艺术,其作品首先应该符合法律思想及道德观念。然而,该小品起码有四处涉嫌违反法律及道德之处:一是涉嫌侵权。即“二哥”把种地收益的1.5万元,一并存在“钱大爷”的存折里。然而,“钱大爷”由于不小心,把银行卡里的3万元钱捐给寡妇,未经允许,擅自处分他人财产,无疑构成侵权。二是涉嫌胁迫。“二哥”听说自己的1.5万元被捐出去,来找“钱大爷”理论的时候,“钱大爷”百般阻挠,不让“二哥”解释,几次以“现场直播”为借口,要挟“二哥”不让其说话,明显具有胁迫之嫌。三是涉嫌不当得利。“钱大爷”本来想捐款3000元,结果由于在银行卡转款过程中,“多摁一个零”,3000变成3万。那么,其中的2.7万元,如果不予退还,应属不当得利。四是涉嫌侮辱人格。“二哥”说“钱大爷”:“在村里给寡妇挑水,在外边给寡妇捐款,这辈子就跟寡妇有缘”。而“钱大爷”则埋汰“二哥”:他耳朵好使,“就是嘴迷糊”,“大脑袋铮亮”,虽然都是艺术中的生活语言,但也涉嫌侮辱人格,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
以上闲话,各位千万不可人心入脑,就算是自己醉言乱语,胡说八道,发发牢骚,以解心中“节病”之心中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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