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警务论 苏州实践》:
中央对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寄予了厚望。在2011年苏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苏州市委明确提出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并明确要求到2014年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2011年年底,江苏省专门制定了《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苏州市也专门制定了《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明确了现代化建设的时序进度、实现路径和工作目标。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标志着包括苏州在内的中国第一个以现代化建设为主题的区域规划正式实施,苏州现代化建设规划正式上升到了国家层面。警务工作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经济社会现代化必然要求警务现代化与之相匹配。苏州现代化建设规划的制定,对苏州警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应时而动成为必然选择。在这种背景下,苏州市公安局认为警务工作不能“被现代化”,而应主动对接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要求,因此,提出了警务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构想,研究制定了苏州警务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规划。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苏州警务现代化建设的提出,也是外部形势任务的倒逼。
二、警务现代化构想的提出,源于对突破警务发展
瓶颈的追求
近年来,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迅速推进,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社会动态性、复杂性特征明显增强,社会治理要求和治理难度不断提高,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上了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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