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学生村官”长效机制的实施为推动农村科普带来历史机遇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大学生“村官”从无到有,到快速发展,经历了长时间的积累发展过程。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9]21号)明确提出:“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选聘数量为10万名,每年选聘2万名”,勾画了这项工作的远景。今年是《长效机制意见》实施的第三个年头。实践证明,实施大学生村官长效机制,符合我国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为缓解大学生就业难、提高大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开辟了渠道。特别是一些地区开展大学生村官兼职科普宣传员活动,明显加强了农村科普力度。除产生了利民富民的实际效果,作为公务员后备力量,有利于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实施和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这种培养接班人模式的推广,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如山东省临沂市,从1999年市委组织部实施“大学生村官工程”起,就在市科协的推动下,全市2000名村官除了协助村领导开展工作,同时也兼任村科普宣传员职务,扶持帮扶户是他们的重要工作内容,每个村官可为5个帮扶户各带来25000元无息贷款。到村任职大学生帮扶农户科技致富工程的实施,为科技的推广,农民的科技致富,村风文明程度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即丰富了大学生村官锻炼内容,也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如费县鹏翔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大学生村官为合作社顾问,顾问手机电话公布在合作社门牌上,同时顾问还掌握着相关专家的联系方式,为农户随时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如帮扶户农民王纪尚种植1.6亩大棚蔬菜(西葫芦和辣椒),每年收入6万元,当年脱贫。因此,积极宣传推广大学生村官参与科普工作的经验,利于大学生村官长效机制的实施,提升农村科普工作,为促进大学生村官与农民科学素质的双提高产生重要意义。三、政府加强对农村科普活动场所建设的重视程度意义深远
具备一定室内空间和必要科普活动器材的固定科普活动场所,是正常开展农村科普活动的基本条件。但目前,农村科普活动场所建设情况不容乐观,集中体现在数量偏少,质量偏低,各地发展情况不平衡。
1.农本寸科普活动场所普遍偏少
中国科普研究所(2008年)调查数据显示,总体上农村科普活动场所数量偏低。有13.5%的村没有建立科普活动场所,这相当于91800个行政村(全国行政村总数68万个)、21300万个农村居民没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室内场所。如果按我国农村居民总人口数量为9亿计算,就是占23.7%的农民没有在室内参与科普活动的条件。特别在西部地区,情况更加严峻,如贵州省,虽然近年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但县级科协科普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局面尚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大部分的县(市、区)和乡镇没有专门的科普场所,现有的一些场馆设施陈旧,展示技术手段落后,科普教育功能有限。中部地区情况也不容乐观,如黑龙江省,不但是科普活动场所数量少,场地设施也很简陋,许多农村科普场所内没有取暖设施,无法使用,寒冷的气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科普场所的利用率。
2.农市寸专用科普设施严重不足,多数是依托村委会设施开展币斗普活动
目前,农村专门开展农村科普活动的场所少,通常与其它活动场所合用,科普设施(专用及兼用)绝大多数是各类科普活动场所混合使用。如科普活动室专用的占6%,兼用的占74%;科普图书室专用的占7%,兼用的占55%;科普学校专用的占4%,兼用的占52%。科普活动室与其它科普活动场所混合使用的比例最高。科普活动场所设施很大程度上依托村委会设施得以解决。目前,村委会建筑面积平均为213平米,科普活动场所占用村委会建筑面积72.3平米,占用比例为31.6%。
3.政府投入与社会资源共享都是开展农村科普活动场所建设的必备因素
由于科普活动场所对村委会设施的依赖性普遍存在,村委会设施的建设和改善就直接关系到科普活动场所的建设,事实证明,村委会设施的状况影响到科普活动场所的状况已经很明显并且普遍,因此,结合农村公用设施建设推动科普活动场所建设,以“一室多用”方式开展科普活动场所建设的模式成为许多地区的做法,这主要是适应村科普工作的普遍特点和村集体经济实际状况而采取的措施。但是,这种工作模式在政府的支持下,才能够显现效果,政府加大村庄建设的力度,实际上也就是直接支持了农村科普活动场所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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