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白情《新诗底我见》一文是与朋友诗学讨论的产物。文章很长,对新诗理论的方方面面皆有探讨和研究,在“五四”新诗界影响颇大。该文以对诗的定义开始:“在文学上把情绪的想象的意境,音乐的刻绘写出来,这种的作品就叫做诗。”“音乐”体现在音节上面,“刻绘”指的则是表现手法。在这两方面,新诗比旧诗都具有优越性。旧诗音乐性,依赖音韵平仄清浊等满足感官的东西。”因为格律底束缚,心官于是无由发展;心官愈不发展,愈只在格律上用工夫,浸假而仅能满足感官;竟嗅不出诗底气味了。”新诗排除格律,只要自然的音节。情发于声,因情的作用起了感兴,而其声自成文采。看感兴底深浅而定文采的丰歉。这样的文采就是自然的音节。我们的感兴到了极深时候,所发自然的音节也极和谐,其轻重缓急抑扬顿挫无不合于自然的律吕。不要说诗,文学家的散文,音节和谐,不但悦耳,还可悦心,使我们同他产生同一感兴。
可见,康白情是用胡适的“自然音节”理论,来解释新诗音乐上的优势。自然音节成为新诗创作优势和合法性的理论支撑点。新诗采用的是自然的音节,旧诗依靠的则是人为的格律。新诗的优势就体现在它去除任何外加的束缚,从自然的音节发展出内在的音乐性。
新诗采用自然音节,那么,新诗与散文之间的界限如何区分呢?新诗与散文之间是否没有界限了呢?康白情认为不然。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