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地,生于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字晋卿,号厚庵,别号榕村,泉州安溪县湖头镇人,康熙九年(1670年),举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历任侍读学士、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通政使、兵部侍郎、顺天学政、工部侍郎、直隶巡抚、吏部尚书兼直隶巡抚、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等职。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卒于北京,享年七十七岁,谥文贞。雍正初赠太子太傅,祀贤良祠。李光地为官近半个世纪,几乎与整个康熙王朝相伴相随,在平息三藩之乱、统一台湾、澄清吏治、发展经济、振兴学术、繁荣文化等重要方面,均做出了巨大贡献,无疑是清代当之无愧的名臣,且在中国政治史上和思想史上均占有一席之地。由于种种原因,李光地的历史地位长期得不到应有的肯定。阐述李光地为官期间的主要作为,赋予李光地作为清代名臣应有的历史地位,正是《清代名臣李光地》撰写的基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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