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与其他政治制度的根本区别是中共对国家的领导。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本质
政治制度是以实现特定的公共秩序和利益分配为最终目的的,反映了人类政治社会的本质。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主要指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宪法制度、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以及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等旨在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政治统治的各类原则和实现方式的总和。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
当代中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即国家的一切权力(首先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在现阶段,人民指的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规定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中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是坚持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权,并通过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实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当代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即中共邀请民主党派参与执政,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组成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人民掌握和行使全部国家权力,并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分别行使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等权力,这些国家机关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1.3国家与人民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的武装力量也属于人民,其任务是巩固国防,防止侵略,参加国家建设。
国家对公民的责任与义务
在中国,国家赋予公民权利并对公民有保护的义务。
人权、财产权、申诉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对于公民提起的申诉、控告或检举,必须负责处理。
就业、社保:国家创造条件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劳动就业训练。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残疾军入、军人家属、残疾人口等受国家保障和帮助。
文化、教育: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之有益于民众的创造陛工作给予鼓励和扶助。
其他: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国家保护华侨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权利和利益。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同时,中国公民需要依法履行如下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正规军队的后备武装队伍,平时为民,战时为兵)组织。
依法纳税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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