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原文】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故建言有之: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类;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夫唯道,善贷且成。
【衍文】有善贷者于此,则人将告贷焉,而彼非执物以赐之也。夫道,亦若是而已矣。
【疏证】这章原文,只末句“善贷且成”四字,殊为特别,且似包孕上文,意义长远,所以衍文先就此来阐释。贷与赐不同。贷者人来告贷而与之,赐者自己主动赐与。道既称为善贷,则非执物以赐之可知。
【衍文】然我未见物之告贷于道也。何也?物与道为体,而物即道也。
【疏证】但是道之善贷与人之善贷,有显然的不同。人之善贷者,必待有人告贷,而后择其可者而与之。谁曾见有物来告贷于道呢?物不告贷于道,而道却善贷于物。这种特殊性质,应该彻底弄清,才能对于老子关于道物关系的基本观点,有个明确的认识。
老子既然认为道是天地万物的主宰,而泛在宇宙,无所不入,那么,道与物乃一种母子关系。母子一体,母可生子,子也可以代表母,所以衍文说:“物与道为体,而物即道也。”乍一看这两句,似乎颇带一点唯物论的思想因素在内。但是细一分析,泾渭分明,难以混淆。唯物论者根本否认有什么离开物而独立存在的道,而认为道即物本身所表现的道,也就是说,道乃物本身运动发展过程的规律。以这一标准来衡量检验,则决不能说成“物与道为体”,认为物仍是物,道仍是道,截然为二,不过物与道之间有一种密切的关系相互涵蕴而已。也不能说成“物即是道”,而只能说成“物之道”。物是感性可以认识的,而道则只能由理性才能总结出来。怎能把物和物之道混淆为一,不加区别呢?由此可见,此处衍文所说的“物与道为体,而物即道也”两句,乃船山郑重揭明老子关于物道关系的形而上学观点,使读者细心玩索,以免被欺。“物与道为体”句是说明物与道的亲切关系,从而如原文第五十二章所说,“既得其母”,可“以知其子”;“既知其子”,也可以“复守其母”。“物即道也”句是说明道无不在,含万物而入万物,从而如原文第二十一章所说,“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后来庄子根据这一错误观点加以发展,而竟然说出道在尿溺这一类的话,根源即在于此。
【衍文】物有来有往,有生有反,日饮于道,而究归于未尝或润;日烛于道,而要反于未之有明。
【疏证】这几句衍文是在详细阐释物与道的关系,也就是说,物从道贷了些什么。物生为来,物死为反;其生由道,死又归道,真可以说是相互为体,“善贷且成”了。但善贷者与受贷者之间,不是一次交易即为完毕。物生以后,纵然与道的洪流相离,独立自成,然而道乃泛在,息息相通,物仍可以日饮于道,如原文第二十章所说的“贵食母”。既然日饮于道,当然也可以日烛于道。日饮以滋生,日烛以求明。不过道本无心,物亦不是有意,二者间的关系本属恍惚渺茫,荡漾不定。所以虽然日饮,其量极微,决到不了润的程度;虽然日烛,光也极微,决到不了明的程度。原文第六章曾说:“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这几句衍文,大约即由此体会而刻划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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