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浙江看中国的社会治理(平装)》:
中国社会要如何治理?这个问题,在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的报告中,有完整的阐述。概其要者,主要是这样三句话:第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这主要讲的是通过制度性的设计和安排,实现中国社会治理相关四大主体——执政党、政府、社会、公众的多元、协商、依法、共治,这其中特别强调以法治为保障。第二,“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主要讲的是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建设的努力方向。具体来说,“社会化”就是广泛动员全体社会成员,激发出强大的社会参与和自主能动力量;“法治化”就是坚持以法律和法理为依据,界定权利义务、明确责任界限、规范社会行为、整合社会秩序、保障社会治理良性运行;“智能化”就是构建智能化社会治理平台体系,实现精确、高效、便捷的新型社会治理;“专业化”就是着力培养一批专家型的社会治理队伍,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各种专业服务。第三,“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这主要讲的是中国社会治理的目标,也是期待呈现的社会治理模式与特征。“共建、共治、共享”,既是目标,更是路径,凝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人民探索社会治理的集体智慧,根本上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定位,内含着对全体人民意志的遵从,对全体人民参与权利的肯定,对全体人民利益的敬畏,也是外界观察中国以及浙江社会治理的窗口。
1.1.1从“社会管控”到“社会管理”
以农业文明为主的传统中国,曾经是一种超稳定的社会结构:自上而下的以皇权为代表的政统和自下而上的以绅权为代表的道统作为社会结构的两极,其余阶层皆处于两级之中的一种双轨的社会格局,即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芮德菲尔德(RobertRedfield)所说的大传统和小传统并存的社会结构。①但这种双轨制社会结构,自近代中国国家主权受到外部帝国主义侵略,以及受此影响内部产生士绅的科举制也同时被废除——自下而上的小传统被彻底破坏后,整个社会开始出现了马克思曾经描述过的“一袋马铃薯”的格局,也即一盘散沙的格局。
面对近代中国这种一盘散沙的社会格局,人们开始探索重新将社会组织起来的方式方法。学界的“国家政权建设(statebuilding)”②命题开始成为有识之士解决近代中国应对内外危机的首要共识。建国初期,中国效法苏联模式,通过对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从而进行社会建设——在城市的社会建设依赖城市的国营单位和集体单位进行,在乡村的社会建设依赖乡村的人民公社进行——成为当时形势下能够采取的唯一办法。于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呈现的主要是党和政府与社会一体的政治力量单一主导的国家管控模式。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是“集中”,集中带来的最大优势是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而这种“强政府、弱社会”格局明显的弊端,则是社会系统被全面纳入到党政系统之中进行“管控”,严重限制和削弱了社会自我发展的能力和自治的有机更新功能,长此以往,就给社会成长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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