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地方金融监管立法条文比较与原理
0.00     定价 ¥ 6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308205382
  • 作      者:
    作者:李有星//潘政//钱颢瑜//胡华杰|责编:钱济平//陈佩钰
  • 出 版 社 :
    浙江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0-12-01
收藏
内容介绍
地方金融具有鲜明的属地特征,地方金融的发展主要依托于地方的经济社会条件,地方金融的风险防范主要依靠当地的各种资源条件。事实上,只有基于地方金融组织在地方性知识方面的优势,基于其对于本经营区域情况的熟悉程度,地方金融组织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的不对称,降低经营风险。因此,各个省(区、市)地方金融立法,都集中解决当地面临的地方金融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构建地方金融监管和发展体制、机制。作为全国第六部地方金融立法,《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在积极吸取其他兄弟省(区、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聚焦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着力解决困扰浙江地方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的重大问题,规定了许多反映浙江问题、体现浙江特色的制度。 本书为教育部青年项目研究成果。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部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建设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主销区等农业生产布局转型。建设和培育规模化、特色化和专业化的生产集聚区,已成为世界农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展开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地方金融工作原则
第四条 监督体制与协调机制
第五条 三级监督体制
第六条 宣传教育
第七条 投诉举报
第二章 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
第八条 地方金融组织活动原则
第九条 地方金融组织市场准入
第十条 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制度
第十一条 地方金融组织治理结构
第十二条 地方金融组织关联交易规范
第十三条 地方金融组织业务创新规范
第十四条 地方金融组织跨区域经营规范
第十五条 非现场监管措施
第十六条 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
第十七条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第十八条 民间借贷备案登记制度
第十九条 民间借贷备案登记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现场监管措施
第二十一条 地方金融组织终止
第三章 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
第二十二条 地方金融组织审慎经营要求
第二十三条 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职责
第二十四条 重大金融风险处置
第二十五条 央管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机构风险处置
第二十六条 地方金融组织风险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非金融企业风险处置
第二十八条 金融风险处置属地兜底职责
第二十九条 各级政府风险处置分工协调兜底性规定
第三十条 互联网金融监管
第三十一条 限制出境或是限制财产权利措施
第三十二条 金融业务宣传规范
第四章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第三十三条 金融产业发展规划
第三十四条 金融集聚区和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第三十五条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第三十六条 金融要素引导与企业金融顾问制度
第三十七条 政策配套支持
第三十八条 金融科技创新
第三十九条 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十条 优化金融信用环境
第四十一条 金融行业自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法律责任转致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未经许可从事金融业务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民间借贷备案登记义务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地方金融组织业务规范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省外注册金融组织违反报告义务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地方金融组织违反报告义务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不配合监管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地方金融组织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行政处罚委托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授权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二条 条例施行日期
附录一 关于推进我省地方金融监管建设的建议
附录二 关于优化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框架的政策建议
后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