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地流转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了蓬勃发展,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2013年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吉林省延边州作为与上海市松江区、湖北省武汉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郎溪市并列的全国五大发展范本之一,成功创立了“延边模式”——“专业农场”。本书阐述了延边州农地流转的实际情况,深度了解了延边州农地流转重要手段—专业农场的状况,明确了专业农场的设立经过、发展过程及方向、经营结构和课题。另外,延边州专业农场的认定条件不同于全国农业部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条件,是基于当地实际而量身定做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并针对这种独特的经营形态能否向全国普及推广做出了展望。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