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樊山政书》所反映的清末法制变革中樊增祥任藩、臬两司的司法公文为研究对象,围绕转型时期的“变”与“不变”、“新”与“旧”之间的冲突与沟通,及其在司法中的体现这一主旨,从清末法制变革的观念与效果、省级司法理念、省级官员对地方词讼的指导与监控,以及这一时期的司法文体对西方文体的抵制与接受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樊山政书》所体现的传统情理法观念在时代变迁中的坚守与变化,西方法律文化与固有文化的冲突与调适等问题,也是我们当代法治中国所面临的问题。新中国法制的发展经历了从学习苏联到学习西方的转变,改革开放后,法律制度逐渐完善,但仍然面临着很多的问题。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后如何处理与西方法律体系的关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方向等问题,需要认真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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