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广仲)于1995年8月29日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组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设立的全国首批七家城市仲裁机构之一,也是广州地区wei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广仲在广州南沙设有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在东莞、中山分别设有东莞分会、中山分会,成立了广州金融仲裁院、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广州建设工程仲裁院,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务与数字经济仲裁中心。
广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为目标,聚焦国际商事仲裁中国式现代化,依托仲裁国际化、数字化、智能化,一体推进广州仲裁实现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广仲受理案件量稳居全国前列,涉外案件量连续两年居全国城市仲裁机构首位。案件受理量增幅提升,案件类型更加多样化,案件当事人覆盖包括欧美主要经济体在内的众多国家和地区,仲裁裁决在多个国家获得承认与执行。广仲秉持“shou创”精神,以互联网仲裁为切入点,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和规则yin领,提升涉外法治服务保障水平。
制定国际标准发出中国声音。广仲充分发挥互联网仲裁技术优势和经验积累优势,制定发布全球shou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以下简称“广州标准”),推动国际互联网仲裁规范化发展。“广州标准”先后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欧美主要经济体等近50家境外仲裁机构和超150家国内仲裁机构的支持和认可,入选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二批17个“zui佳实践案例”,并获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官网推介。
打造跨境平台服务商事主体。广仲打造全球shou个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员经济体中小微企业跨境在线商事争议解决平台(以下简称APEC-ODR平台),被亚太经合组织列为首批三大合作方之一,为跨境商事纷争提供高效、易用、低成本的“一站式”在线解决服务。目前平台处理案件超600宗,案件受理量居合作方之首,标的额超65亿元,平均结案周期32天,比传统方式快近3倍,案涉当事人遍布APEC地区、欧盟及东盟等国家。APEC-ODR平台解决涉外纠纷案例入选司法部年度仲裁工作三大指导案例。“打造全球shou个商事争议解决ODR平台”入选商务部30个“外贸新业态优秀实践案例”,仲裁仅此一例。
搭建合作机制深化合作交流。广仲shou创以“标准共享”“庭室共享”“仲裁员名册共享”“平台窗口共享”为核心内容的“四个共享”仲裁协作机制,着力推进国内外商事仲裁规则贯通、仲裁资源共享互补,先后与境外众多仲裁调解机构就“四个共享”签订合作备忘录。广仲坚持“开放、合作、发展、创新”理念,携手金砖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头部仲裁机构签署《仲裁合作南沙共识》,共建国际仲裁发展高地。
参与规则竞争服务开放大局。广仲创设有效衔接域外仲裁规则的“3+N”仲裁庭审模式,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地庭审模式、普通法系香港庭审模式、大陆法系澳门庭审模式为基础,不断加入符合其他国家、地区仲裁法以及仲裁程序特点的“N”种庭审模式。“3+N”庭审模式充分满足了来自不同法域当事人的仲裁需求,开启了多元化庭审模式的先河,于2022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探索行业前沿提供广州经验。广仲率先建设全球shou家“元宇宙”仲裁院,启动全球shou个虚拟仲裁庭室、虚拟仲裁秘书,5天内裁决了全球首宗虚拟世界财产纠纷仲裁案,为妥善解决虚拟世界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广州经验”。
近年来,广仲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仲裁规则输出成效明显,仲裁协作机制广受认可,位列“一带一路”国际仲裁机构公信力排行榜前三名。获得美国硅谷仲裁与调解中心、日本商事仲裁协会等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签约认可,华南美国商会将广仲视为长期合作伙伴。多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主动推荐将商事纠纷提交至广仲处理,获得泰国驻广州总领事、巴拿马驻广州总领事、巴基斯坦司法部前部长等域外友好人士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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