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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包山楚司法简考论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208133617
  • 作      者:
    王捷著
  • 出 版 社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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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捷,法学博士,现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并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从事先秦法制史研究。在中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点校《大清新法令》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一项,参与完成国家社科项目三项、省部级项目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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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包山楚司法简至今仍是大量的出土战国司法文书档案,通过研读这批档案,我们可以对楚国的司法史(或属于法社会史)有真切的了解,对于厘清早期中国的法史历史渊源有重要意义,亦有对法史学科往深度挖掘之重要意义。
  《中国法律史研究丛书:包山楚司法简考论》试图从楚国司法档案材料出发,分析还原其司法制度的相关方面及运作实态,填补了该项研究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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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国法律史研究丛书:包山楚司法简考论》:
  第一,楚文字的辨识难度远超周秦文字,文字障碍使得多数不具有古文字专业背景的法律史学界研究者无法进行深入研究。楚文字系统和周秦文字系统不同、楚国相关的传世文献缺乏、楚文化相对于周秦文化的独立性等原因,导致楚简研究缺少古今之间的中介而难于把握,比可以结合传世文献进行研究的周代金文和秦汉简牍要困难得多。二十多年来的考释工作仍不能全面解决包山楚简文字辨形、辨义问题。
  第二,楚国法制资料匮乏。楚国历史悠久,因其与中原各国不类,故其传统礼制、法制均保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很多时候不能用周制予以解说。而在传世文献中关于楚法制的史料不成体系,也多有互相抵牾之处,故而以传世文献来还原楚国法制无疑难度颇大。在包山楚简中我们即可见到此情形,包山楚简中所见的楚国司法文书及其所展现的楚法制很难找到传世典籍予以一一对照,只能从其内容去归纳推求。要解决上述问题,有赖于将来在以下方面研究的开展:
  第一,历年研究成果汇考。在这方面首先需要对包山楚司法简进行集释、综考,加以全面、系统的整理,之后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从而避免各执一端,人云亦云。因字词之差导致对简牍资料的误解误读的例子从不少见。要准确理解包山楚司法简的文字、词汇含义,就须通览前人成果,然而目前缺乏汇释楚系法律字词的研究成果供法律史学界参考,使得学者无从择善而从,更遑论自出机杼予以新解。
  第二,法律史学专业研究的加强。包山楚司法简以司法文书简为主,依其内容来看,研究重点应在于楚国法制史,研究难点亦在于此。但回顾以往研究,研究力量和成果主要出自简帛学界,因此利用包山楚司法简研究楚国法制史的成果在量和质方面均无突出之处,法律史学界对包山楚司法简的研究就更是薄弱。①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也在于其研究门槛较高,困难之处已如前述,不再赘言。因此要解决上述问题并对楚国法制史乃至于战国法制史的研究有所突破,很显然以下方面是我们需要在今后予以关注的:首先,法律史学界首先要借鉴现有研究成果,重视学界在楚文字考释方面的成果,在此基础上从法律史学角度出发,致力于对包山楚司法简的字、句、段、章、篇逐步推进的整体集释。其次,楚国法制史的研究对于探究中国传统法制的战国时期多元渊源和楚法制对秦汉以后的律令法体系的影响均有重大价值,法律史研究者应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优势,考虑简牍和传世文献所载楚司法制度可相互参证处,阐释其在法律史上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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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序



凡例

绪论

一、选题意义与研究价值

二、学术史回顾:包山楚司法简研究述评

三、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包山楚司法简所见楚国法规范

第一节 包山楚司法简所见楚“典”考辨

一、包山楚司法简所见“典”及文书篇题辨析

二、集箸:“成例”之典或名籍登记簿?

三、楚“典”之史料辨析与相关问题

第二节 包山楚司法简中所见其他法规范

一、禁止性规范

二、程序性规范

附论:楚国“法”与“宪令”辨正

一、“某某之法”系后世之称

二、“宪令”系先秦时期法规范泛称



第二章 包山楚司法简所见疋狱文书析论

第一节 疋狱文书解析

一、文书格式与案件类别

二、文书来源与审判层级

三、疋狱文书的排序与归属

第二节 文书术语及其功能解析

一、“疋狱”与“讼”

二、“戬之”与“为李”

三、“谓”与“告”

四、□/□田

第三节 疋狱文书所见受案程序诸问题

一、疋狱文书及其关联文书

二、起诉途径与案件来源

附论:特殊的疋狱格式文书--贷金类文书简析



第三章 包山楚司法简所见受□文书析论

第一节 受□文书格式、归属与文书运作

一、格式

二、归属

三、文书运作分析

第二节 文书术语及其功能解析

一、受□

二、不暹××吕(以)廷/告

三、陛门有败

第三节 受骨文书性质与作用

一、受□文书性质的判定

二、受□文书的程序作用

附:受骨简案件一览表



第四章 包山楚司法简所见直诉与越诉:以诉状为中心

第一节 直诉:以司败若告大夫夸执其倌人案为例

一、诉状及相关文书复原:方法与结果

二、释文新编联与语译

三、直诉程序诸问题探讨

第二节 越诉:以舒庆杀人案为例

一、文书复原:卷宗式的编联与分组

二、分组释文编联与语译

三、越诉程序诸问题探讨

附论:楚国直诉与越诉制度的历史意义



第五章 包山楚司法简所见地方诉讼程序

第一节 文书复原与术语解析

一、郏俸窃马杀人案文书简析

二、文书复原:释文编联与语译

三、司法术语解析

第二节 地方诉讼程序诸问题

一、地方官府的诉讼管辖原则

二、诉讼审理程序及相关问题

结语

一、楚国司法制度的周制源头

二、基于司法文书的楚秦比较

三、基于司法文书的楚汉比较

四、重述战国法律史:论楚法制的历史价值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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