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后鲁迅研究学人系列:70后鲁迅研究学人论文集》:
鲁迅并非反对民主,作为一个致力于个人主体性文化基座建构的思想家和文学家,鲁迅一生的话语实践可说都是为了追求个人精神的自由和解放,他怎能反对民主呢?但是,鲁迅对民主的理解带有一定的想当然的特性,带有一定的经验主义特点。他对民主的社会性以及民主政体的建构与完善是关心不够的,不仅关心不够,而且往往会在历史和现实的批判之上走上另外一种理念的偏至。有人以为鲁迅是文学家,他对政治家的事情不感兴趣,因而对于民主政治建设的忽视本是可以理解的。实则不然。因为鲁迅在20世纪初期留学日本的时候,已经在关注并思考这个问题了。这具体表现在1908年发表的《文化偏至论》中。在这篇杰出的论文中,可以见出鲁迅对于西方民主政体的变迁史相当熟悉,他的有关对于现代民主政制的思考显然也是对于清末所谓改良派主张的一个回应。当时的维新改良派人士鼓吹君主立宪,建议仿效西方的代议制民主政体,但在鲁迅看来,建构此种“国会立宪”式的民主政体仍然有悖于历史发展的最新潮流,跟他在当时所接受并予倡导的个性主义文化观念相抵牾。鲁迅在当时乃是从个人主体价值实现的绝对性角度来考量西方的民主政制的,并且,他把立人作为立国的一个绝对的基础性前提,而非相反。这样,我们就可看到鲁迅对西方民主政制的尖锐批判。在他看来,西方的民主政体在本质上是一种强调“众数”和“众志”的“众治”,在此种社会民主观念的作用下,人们往往会压抑甚或忽视个体的独异和自由,往往会漠视甚至残害思想界的先觉者或明哲之士。鲁迅说:欧美诸国“社会民主之倾向,势亦大张,凡个人者,即社会之一分子,夷隆实陷,是为指归,使天下人人归于一致,社会之内,荡无高卑。此其为理想诚美矣,顾于个人殊特之性,视之蔑如,既不加之别分,且欲致之灭绝。”①又云:“流风至今,则凡社会政治经济上一切权利,义必悉公诸众人,而风俗习惯道德宗教趣味好尚言语暨其他为作,俱欲去上下贤不肖之闲,以大归乎无差别。同是者是,独是者非,以多数临天下而暴独特者,实十九世纪大潮之一派,且曼衍入今而未有既者也。”②这里痛惜的是在追求民主政治的借口下,对于个体差异性和自由性的扼杀。由此出发,鲁迅更是以为,此种“托言众治”的民主政体,“必借众以陵寡”,而其“压制乃尤烈于暴君”,也就是说,西方三权分立的民主政制对于人的个性和自由的压迫比古代的君主专制还要厉害些,这是因为“古之临民者,一独夫也;由今之道,且顿变而为千万无赖之尤”。认真追究起来,这些看法主要还是根于鲁迅对于历史、人性和国民素质的悲观态度:在历史上,“民主”不过是政治投机分子借以“遂其私欲”的“空名”;再者,“人群之内,明哲非多,伧俗横行,浩不可御,风潮剥蚀,全体以沦于凡庸”,而这凡庸的众数往往会泯灭天才的个性乃至生命,“一梭格拉第(苏格拉底——引者)也,而众希腊人鸩之,一耶稣基督也,而众犹太人磔之,后世论者,孰不云缪,顾其时则从众志耳”。①所以,在鲁迅看来,立国的首要任务并非建构类似西方的民主政制,也并非追求所谓的“物质文明”,而是在于立人,在于提高国民的素质,使每一国民都具有健全的思想和自由的意志,所谓“人立而后凡事举”,所谓“人既发扬踔厉矣,则邦国亦以兴起”,就是这个意思。鲁迅以为,要想兴国,要想真正向西方学习,就要抓住西方现代文明进步的根本,而欧美之强“根柢在人”,所以,“立人”才是振兴中华民族的“本原”,其他如民主政制之类都是枝叶罢了。鲁迅的这种“任个人而排众数”的思想,②在当时应该说是一种独异之见。独异之处在于,它在当时不仅是一种跟世俗之见迥然不同的观点,而且是一种吸收了斯蒂纳、叔本华、尼采等人的唯意志论思想而形成的观点,此种观念的形成,不仅对于作为思想家和文学家鲁迅的诞生具有毋庸置疑的本源性价值,而且使其有可能在现代中国思想史上形成一种能够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某些现代文化发生积极抵抗的文化形态,此种文化形态实则蕴含了一种反现代的现代性。在这意义上,青年鲁迅对于西方民主政制的批判也是一种寻找如何振兴古国的始源性工作,值得肯定。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鲁迅在批判西方民主政制之流弊的同时把民主政制本身也否定掉了,这就形成了一种把脏水和婴孩一起泼了出去的不良局面,形成了一种新的否定现代性的认知图示。反现代性是对现代性的质疑和修正,这对一个现代的思想家来说,是应该具备的基本质素。但是,在西方大多数思想家那里,反现代性仍是现代性的延续,是有益于现代性得以积极凸显的另一种现代性,它的一个前提仍是对于“现代”的肯定,现代乃是反现代得以存在的根基,因此,无论是现代还是反现代,其实它们都是一个追求如何更好地“现代”的思想过程。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