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渊源、变迁与创新》梳理并总结了马克思主义合作社理论的中心内容及其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对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合作社理论创新与实践的影响,勾画了中国农村合作社法制发展的基本轨迹,真实呈现了中国农村各种合作社制度设计的主要内容及其演变过程围绕国际社会对合作社概念、功能、价值、原则的共同认识,架构了合作社法律制度的应然内核,并以此为支点对现行中国农村合作社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整理与评论同时为中国农村合作社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创新提供了合理的建议与意见。
我国农村合作社法律制度的法理基础有着两个方面的理论来源,一是马克思主义合作社理论,二是在国际社会通行的合作社基本原则。前者视野超出社员个体借以获得经济状态改善的狭隘范围,将合作社作为将广大范围的个体经济联合起来实现全国的生产活动按照总的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的组织形式与生产单位,并谋求合作社之间的垂直领导与管理的体系化,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政社合一体制的直接理论来源。后者强调利用者的主体地位,强调合作社的独立自主,形成以资格自愿开放、联合所有、民主控制、资本收益有限,按社员利用合作社的程度返还盈余为中心的合作社基本原则。
新中国成立前共产党领导的地区的农村合作社法律制度内容由简约到详尽,虽然带有一定的革命工具性色彩,但基本遵循了国际社会通行的合作社基本原则。新中国成立后,在对农村个体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集体化)的过程中,教条主义地照搬了马克思主义合作社理论的一些结论,政社合一体制下的“合作社”(人民公社)的合作性丧失殆尽。改革开放以后,政社合一的农村经济社会体制解体,被以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基础的新的经济基础所替代。农村合作社政策、法律制度也适应这一变化,以恢复合作社的合作性质为方向进行了相应的制度改革与调整。同时以分业立法的形式,制定了为农村经济生活所需要的,符合合作社性质的规定性并部分反映了合作社制度发展趋势的一些合作社法律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其中典例。
我国农村合作社法律制度仍有诸多不完善之处。除了表现于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合作社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冲突之外,缺乏系统的合作社法律理论构建也是最重要原因之一。合作社法律理论的构建,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应是《宪法》作出的合作社经济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这一论断的解释问题。其次,以合作社的产权制度、事务管理与控制制度、盈余分配制度、政府与合作社的关系制度为核心,拾遗补阙,纠偏扶正。在此基础上,本着合作社自身特色,借鉴公司法律制度,对合作社法律制度进行多方面完善。此外,还需要因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构建“新一代合作社”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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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论题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二、文献述评
三、研究范围界定以及研究思路、方法与结构
第一章 我国农村合作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Ⅰ:
马克思主义合作社理论研究
第一节 马克思的合作社思想
第二节 恩格斯的合作社思想
第三节 列宁的合作社思想
第四节 毛泽东的合作社思想
第五节 刘少奇的合作社思想
第六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合作社思想
第七节 本章 小结
中国农村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渊源、变迁与创新
第二章 我国农村合作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Ⅱ:
合作社质的规定性
第一节 合作社的概念
第二节 合作社的功能
第三节 合作社的价值
第四节 合作社的原则
一、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合作社原则
二、国际合作社联盟1937年“罗虚代尔原则”
三、国际合作社联盟1966年合作社原则
四、国际合作社联盟1995年合作社原则
第五节 本章 小节 :合作社质的规定性
第三章 我国农村合作社法律制度的传承与嬗变:改革开放前的法制实践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的合作社主张与实践
一、土地革命时期的合作社主张与政策
二、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根据地的合作社主张与政策
(一)1940年12月发布的《山东省合作社暂行规程》
(二)1941年10月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布的《冀鲁豫边区合作社条例》
(三)1943年12月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布的《冀鲁豫边区农村合作社章 程草案》
三、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合作社主张与政策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农业合作社制度、政策概览
一、宪法性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
三、《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四、1955年对合作社进行整顿、巩固还是大发展的分向及其后续发展
第三节 本章 小结
第四章 我国农村合作社法律制度的正本清源:改革开放以来的探索与演进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合作社发展的宏观政策法律基础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文件为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宏观政策基础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宪法》对农村合作社的性质界定
第二节 农村供销合作社制度
一、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政策演进
二、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制度设计
第三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制度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政策演进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制度设计
第四节 农村合作基金会制度
一、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政策演进
二、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制度设计
第五节 农村资金互助社制度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产生、发展的政策背景
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制度设计
第六节 村经济合作社制度
一、村经济合作社产生、发展的政策依据
二、村经济合作社的制度设计
三、农村社区型股份合作社
第七节 本章 小结
第五章 我国农村合作社法制发展的阶段性代表成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研究
第一节 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政策发展概览
第二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发布之前农村专业合作社制度研究
一、1991年商业部《专业合作社示范章 程》
二、《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三、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 程(试行)》
第三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定位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特征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原则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任形式
第四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社员的权利义务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资格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权利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义务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资格的终止
第五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的产权安排
一、成员出资为社员个别所有
二、公积金量化到合作社成员
三、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与他人捐赠为合作社所有或支配
第六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的民主控制制度
一、民主控制原则的一般规定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的表决机制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治理机构设置
(一)权力机构:社员大会
(二)执行机构:理事会
(三)监督机构:监事会
第七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的盈余分配制度
一、合作社盈余的性质
二、合作社盈余分配的传统规则
三、合作社盈余分配的对象和顺序
第八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与国家(政府)关系的定位
一、我国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贯政策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对政府与合作社关系的定位
第九节 本章 小结
第六章 我国农村合作社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第一节 为农村合作社“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属性构建新的解释框架
一、合作社经济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理论与制度渊源
二、“集体所有制”的政治经济学释义
三、“集体所有”的法学含义
(一)“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
(二)对“集体所有”法律规定的解读
(三)企业“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及其释义
四、合作社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属性的应然解读
(一)合作社的本质属性
(二)联合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为马克思主义经典公有制形式
(三)合作社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实现方式之一
五、本节 小结
第二节 完善与创新合作社产权制度与分配制度
一、合理界定合作社法人财产的范围及其法律属性
(一)企业法人财产权理论概述
(二)合作社财产权法律性质理论概要
(三)我国现行合作社法对合作社产权性质的规定
(四)合作社法人财产范围的界定与法人财产的法律属性
二、明确社员个人所有的股金属性
(一)社员股金的性质与权属
(二)社员股金的范围与处分限制
三、以保障合作社支配权为基础完善合作社公共积累制度
(一)国际合作社联盟“公共积累”不可分割的本义
(二)公共积累不可分割的理据
(三)对公共积累不可分割理论的质疑
(四)以保障合作社支配权为基础完善合作社公共积累制度
四、健全合作社内部账户制度
(一)健全社员个人内部账户内容记载制度和效力制度
(二)设立合作社集体账户
五、建立更加合理的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一)合作社盈余分配的应然规则
(二)股本收益有限原则的本义与非资格股金参与分红的合理性
第三节 完善与创新合作社民主控制制度与社员利益保障机制
一、更新社员民主控制的表现形式
(一)民主控制的理论基础
(二)民主控制的内容
(三)民主控制表现形式的创新
二、建立健全社员权益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社员权利行使制度
(二)建立健全社员权利救济机制
第四节 完善与创新政府与合作社的关系
一、国际劳工组织《合作社促进建议书》的要求
(一)国家应采取措施发挥合作社的潜能
(二)政府应该提供符合合作社质的规定性的支持性政策与法律构架
(三)政府应该提供的支持措施
二、还合作社以本来面目
三、完善政府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支持政策
四、健全政府对合作社的监督管理
第五节 构建“新一代合作社”法律制度
第七章 结语
参考文献
一、著作
二、论文
三、学位论文
后记·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