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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民族自治地方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研究
0.00     定价 ¥ 5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62362524
  • 作      者:
    编者:张洪林|责编:朱彩翩
  • 出 版 社 :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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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洪林,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史学科学术带头人;院学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主持并完成《面向21世纪的法学教育改革与对策研究》《广东省流动人口家庭暴力与构建和谐社区的预防对策》等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12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清代盐法研究》;主编出版《中国法制史》教材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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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的内容分为:第一章绪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第二章 新中国建立以来民族地方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历史进程;第三章少数民族地方立法权的变迁——从立法学的视角对民族地方制定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条例的立法权限进行研究。第四至六章,以广东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具体研究对象,分析《条例》起草的背景、内容和特色、以及条例实施的对民族地方文化遗产保护意义和实效.本书适合高校法学相关专业学生作参考用书,也可做关心各地习俗的读者的学习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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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上篇 理论与制度
第一章 民族自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与传承
一、加强民族自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与传承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二、民族自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现实困境
三、完善民族自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路径实现
四、结语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历史进程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提出
二、民族自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概况
三、民族自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内容
四、民族自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完善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变迁
一、《立法法》颁布前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限
二、《立法法》颁布后民族自治地方行使立法权的实践
三、《立法法》修改后民族自治地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实践
下篇 立法与实践——以《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例
第四章 《条例》的起草
一、《条例》起草的背景
二、《条例》起草的指导思想
三、《条例》立法体例的选择
四、《条例》草案的制定
第五章 《条例》从草案到法规的蜕变
一、《条例》(草案)修改中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主导
二、《条例》(草案)修改中立法专家组的主导
三、《条例》(草案)修改中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主导
四、《条例》(草案)最后的完善及批准
五、《条例》立法中留下的思考
第六章 《条例》的立法后评估研究
一、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的意义
二、《条例》立法后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三、《条例》立法后评估的实施
四、《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的形成
参考文献
附录一 《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附录二 《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注释稿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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