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论丛》第44卷共载论文21篇,秉承本论丛业已习惯的固定风格,所收录的论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期我国刑法学界所取得的全新研究成果。内容涵括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区际刑法学等刑法学诸多领域。
本卷特设“腐败犯罪专栏”,收录了3篇相关文章。卢建平、王晓雪的“论科研腐败的惩治与预防”一文对科研腐败的概念、特点及性质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科研腐败的预防对策。黄明儒、王振华的论文“我国腐败犯罪刑罚配置完善建议——以刑罚根据论为视角”以“帕多瓦尼”模式为指导,对腐败犯罪刑罚配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刘科的“我国台湾地区套取科研经费行为的定罪争议及其启示——以林昭任案为主要视角”一文,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对我国台湾地区套取科研经费行为定罪中的主要争议进行了研究,然后提出了对于大陆的启示。
本卷的其他栏目收录了下面一些优秀成果:
黄晓亮的“刑法合宪性建构的再展开”一文指出,在坚持人的尊严不可克减的情况下,以秩序价值为优先,符合包括刑法在内的法律的本性。从实现机制上看,刑法立法中应设置刑法合宪性审查的程序,刑法适用中应强调刑法合宪性解释的至高位阶。
汉斯-约格•阿尔布莱希特的“缠扰行为——国内与国际法律政策与立法发展”一文从缠扰行为的概念以及历史由来切入,分析了缠扰行为在多个国家的立法发展过程,并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缠扰行为刑法保护的必要性进行了探讨。
吴宗宪、李涛的“中外刑罚轻重比较研究——以法定刑的定量分析和司法统计为基础”一文在对中外法定刑进行比较的基础上,认为其他国家、地区适用的刑罚的结构均轻于我国,在未来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当谨慎使用刑罚资源。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