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之光文库:规范与过程·政治、社会视角下的公共治理研究》:
在具体的行为发生意义上,科学性有争辩的意义,民主性标志着广泛的利益表达,反映在社会关系层面,这两者很大程度上都要求一个对话的行为互动状态。而权力性则体现为权力的使用者——政府官员相对于权力的制约对象——(有社会主体也包括部分的政府官员)所有的行为资源和行为资格。从宏观的公共治理角度看,这三者又是紧密相关的,科学在当今所取得的广泛认同就赋予自身以强大的说服和诱导能力;民主不仅反映了信息的广泛来源,同时,也是人们公认的公共权力的最终的合法性渊源;即使握有强大资源的公共权力,如果不能配之以科学和民主的方式,也将难以长久存在。
让我们再回到政治文明的概念。政治文明是为寻求政治权利或政治权力而与他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时所表现出来的政治行为举止。从这里也可以看到,单纯的科学性、民主性或权力性都不足于保证政治互动行为的稳定化、合作化和和平化,即使有着公共性的基础,仅仅是强制性的公共权力也只会导致权力的滥用,滥用意味着腐败和压迫,而腐败和压迫的另一面往往是抵制和反抗,无论这种抵制和反抗是公开的还是地下的;绝对的民主赋予个人权利以巨大的行为能力,但无政府状态下的和平自治在目前只能说是难以实现的未来理想,在地域和人口达到一定规模的情况下,近似的无政府也常常意味着社会的混乱和不安。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权力性和民主性的讨论很大程度上集中于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在政治活动,尤其是公共治理活动中,所要面对的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应对外界事物的挑战,比如突发的自然灾害、社会事故等,要求人们充分合作,发挥自身智力资源,这是科学性要求的必然性所在。
综上,立足于公共治理文明的进步趋向,我们可以展望一种权力性、民主性和科学性这三个行为意向性因素相互和谐的政治行为举止。公共权力的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权力的使用者可以随意地行事,如果说享有权力体现为权力使用者行为上的自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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