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费逵谈教育》:
儿童任在何级毕业,皆可改途,既不妨国民教育之延长,又不妨学生之改业。较之高小三年制,似尚有一日之长。至谓大学预科二年,外国语程度不足,固也。然如高小列外国语为必修科,则以高小及中学习第一外国语;大学预科习第二外国语,当无不足之虞。况观察世界及吾国大势,普通国民,宜稍解英语,不惟讲学习业多所便利(专门名词,外国地名,皆非略解外国语不可),日用商业,尤为急需(商业上如商标及外国贸易等,日用上如亲友留学外国,非写外国信封,则万万不能邮寄)。若非高小列为必修科,断无普及之望,且妨害中学之授课。而高小如课外国语,又缩短修业年限,则时间万万不足也。鄙意当如下规定。
(甲)小学初等四年,中等二年,高等二年。
(丙)大学预科仍为二年,以第二外国语为主课。
(二)预科补习科问题
普通教育,养成知识道德者半,教授学术技艺者亦半。愈初级之学校,关于前者愈多,关于后者愈少。学龄已过之人,就社会所经验,其所知必逾于学龄儿童。悟解之力,亦必较进。故学龄儿童四年授完之课程,施之年长者,二年已绰有余裕。日本中学五年,吾国留学生,则以二三年之预备,已可应同样之升学考试,其明征也。清廷兴学之初,为速成计,各种学校,每设预科、补习科,以短期授次级功课,法至美,意至善也。其后乃以奖励之故,禁止此项学校。或百方挑剔,迟其毕业。夫吾国初兴教育,办一学校,每苦无相当资格之学生,必设预科、补习科以养成之,自无待言。盖无预科、补习科,则非年长者无可入之校。即强令与稚子同班,夫人之年龄不同,心理脑力知识程度,无一不异,断不能令受同一之教育。强而同之,非年长者趣味全无,徒耗光阴,即年幼者,勉强企及,损伤身体。设有一人于此,年十四五,未曾读书,欲入初等工业学校(高小程度),将令其入初小预备四年乎,吾知其势必不能也。何如设一二年之预科,将初小功课,缩短年月课之。正式初小,注重启发训练,速成补习,偏重注入智能。正式初小儿童,社会之事,一无所晓,讲述日常之事,已占重要部分。补习学生反是。故时期虽短,成绩必相仿佛也。推而上之,中等高等,亦复如是。苟设预科、补习科,则年长失学之人,不至废弃,成才自多而速。教育以养成人才为目的,非视年限讲资格也。鄙意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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