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读内容以实战案例为主。
【摘-1】第1章 将劳动关系风险扼杀在招聘环节
【实务问题提示】
很多用人单位,其中不乏大型用人单位,认为劳动关系风险的重点存在于员工劳动关系解除的阶段,简言之,他们认为只要在裁人时把握主动就万事大吉,其实则不然。事实上,员工招聘、录用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行为中的重要环节,构建员工招聘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初就建立良好的用工环境,呈现良好的劳资关系,对公司运营管理来说是极具现实意义的。在这个环节,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实务问题,应引起管理者注意。
1.1 招聘要避免随意性更要避免大嘴巴
【实务问题提示】
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向对方提供了虚假信息或者过度美化了用人单位的用工环境、薪资等与员工直接关联的信息,则侵害了对方的知情权,由此可能会产生一系列不良后果,包括员工怠于工作、不服从管理,更有甚者会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在撰写招聘广告时,应将公司所执行的薪资制度、应聘职位、薪资结构、劳动条件、工作内容、岗位职责等关键信息告知应聘者;在录用员工时,用人单位应将管理制度明确告知员工。应聘者有权要求公司提供上述信息。用人单位尤其要注意,不能为了招聘到员工,对企业的经营或者员工的职业规划作过度承诺,以防发生招聘与实际用工前后不符的情况,使得员工产生抵触心理,影响劳资关系。当然,还有如下一些细节需要注意。
1.1.1 童工价廉易管理,风险无法规避
【实务问题提示】
说到童工,就要知道什么是“童工”?童工即指未满16 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均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不得雇佣童工,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而用人单位觉得此问题纯属小题大做,只要不签劳动合同即可,没什么风险,其实不然,请看下面的案例。
【实战案例评析】与“欺诈”用人单位的童工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某建筑公司招聘建筑工人,在应聘现场口头要求必须年满18 周岁才能应聘,陆某以欺骗的方式,假借他人证件,进入公司工作。陆某实际年龄是15 周岁,但其入职时称其20 岁,因为陆某身材高大,身体健壮,且陆某薪资要求仅为其他员工的70% ,因此,公司在没有对其基本信息进行详细核查的情况下,就为其办理了简单的入职手续,未签署劳动合同。陆某在入职三个月后向公司提出变更其基本信息的要求,而其实际年龄为15 周岁,公司这才发现其未满16 周岁,并认为陆某在入职过程中存在欺诈,致使公司招用了童工,因此,当天就解聘了陆某。而陆某认为,虽然其未满16 周岁,但是已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此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遂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
双方观点
陆某认为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应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应该支付其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公司认为,陆某在入职时隐瞒了其未满16 周岁的事实,属于欺诈,双方应属于无效的劳动关系,公司将其解聘,合理合法。
审理结果
本案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陆某已同公司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未签署劳动合同,理应支付陆某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虽然公司主张其录用条件第一项即为年满18 周岁,陆某未满16 周岁,在入职时存在欺诈,但公司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录用条件的规定,也无法证明陆某在入职时存在欺诈,因此支持了陆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的申请请求。
不仅如此,公司还收到了当地劳动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雇佣童工,罚款5000 元整。该公司最大问题的在于未核查陆某的基本信息,在陆某入职之时,未保留陆某提供的个人信息,无法证明其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初,存在欺诈行为,因此最终败诉。
【相关法条链接】
【HR应对有术】
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并无招用童工的主观故意,但因其未及时核查陆某的个人信息,比如要求陆某出示身份证或者要求陆某签署入职登记表来记录陆某的身份信息,导致其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在此案例中,强调HR 招聘要把握细节点、关键点。
□及时签署员工录用条件说明函或者其他显示录用条件的文件。
□严格核查员工的个人信息。
□ 保留员工本人签署的书面文件,作为诉讼证据。
发现童工,一律不得录用,因各种原因已经录用的,及时终止劳动关系;发现该员工入职存在欺诈的,一定要以员工存在欺诈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避免承担发生赔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风险。
……
展开
——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冯 平
★如何处理棘手人事矛盾,如何规避潜在用人风险,阅读本书,你将找到答案。本书专注法律,本书专业讲解,本书值得你倾心借鉴!
—— 北京立思辰科技人力资源副总裁 王永贤
★本书是对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知识的系统总结和理性探索,值得一读。本书内容可以帮助企业完善劳动用工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还可以帮助劳动者有效维权。
——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 陈海光
★选人用人是企业核心把控点,法律则是企业人力的坚强护卫。有了本书的逐条分析,人力资源法律实操业务将尽在掌握,企业选人用人从此变得游刃有余。本书值得推荐!
—— 首都航天机械公司人力资源处处长 张亚楠
★此书集典型案例、法条链接与精辟提示于一体,深入浅出地呈现人力资源管理面临法律风险的难点、盲点以及要点,让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专员、主管乃至总监能应用法律规避人事风险,实为人力资源法律的必备宝典!
—— 北京周林频谱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周宏亮
★这本书从大处着眼,在细微处做文章,将人力资源与法律相结合,有实例作为支撑,法条定位精准,让人眼前一亮。如此好书,定将为你扫除前进路上的法律障碍,助你在人力资源领域顺利开展工作。
—— MSN(中国)人力资源总监 王 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