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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过程中一种极端行为研究:1919-1928爱国运动中的自杀与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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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7117983
  • 作      者:
    刘长林著
  • 出 版 社 :
    上海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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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长林,上海大学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近现代史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现代史学会理事,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特约研究员,上海市中共党史学会副秘书长、陈独秀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上海地下组织斗争史研究中心副主任。近年曾赴美国怀俄明大学访问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中国近现代思想史、历史社会学。曾完成国家、上海市社科基金项目各一项。目前主持教育部与上海市社科基金项目各一项。主要论著有《中国人生哲学的重建——陈独秀、胡适、梁漱溟人生哲学研究》、《近代上海社会史论》、《自由的限度与解放的底线——民国初期关于妇女解放的社会舆论>,近年曾获上海市第八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论文二等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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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1840年以来,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中国社会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一变化体现在各个领域,与传统社会有了迥异,开始了近代社会的转型和文化变迁。“西力东侵”和“西学东渐”对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影响很大,东南沿海和沿江地区的社会变迁与文化转型的启动及发展最早、最快,中部和北部地区的启动及发展其次,西北和西南地区的启动及发展最晚、最慢,整个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呈现出从东向西、从南向北逐渐递减的趋势。一般而言,城市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要早于和快于乡村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大城市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要早于和快于中小城市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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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社会转型过程中一种极端行为研究:1919-1928爱国运动中的自杀与社会意义》:
  自杀行动的道德价值或人格价值而说的。像林德扬这般的青年,陈独秀、李大钊、蔡元培和赵世炎都一致认为是要比那些整日浑浑噩噩,醉生梦死的青年要先进得多了。李大钊认为:“青年自杀的流行,是青年觉醒的第一步,是迷乱社会颓废时代里的曙光一闪。我们应该认定这一道曙光的影子,努力向前冲出这个关头,再进一步,接近我们的新生命。……创造将来的新中国的,也必是由今日自杀的血泡里闯出去的青年!”①社会上能像这些自杀青年那样做到为国家、为民族而死的人的确不多。有了这些人的觉醒,就好比给死气沉沉的社会打了一剂强心针,让他恢复生机。但这并不是推崇他们的自杀行为,实际上赞扬的是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这属于道德范畴,用迪尔凯姆的话,属于利他主义自杀。他们注意到了社会的一些弊端,正是他们的爱国心,让他们作出了“为唤醒国民而自杀”的决定。从这个角度看,他们的自杀对当时的社会具有一种社会的价值。
  当时的学者对自杀者人格价值的肯定,大都是认为这是鞭鞑社会“恶人”的有效武器。如对于梁济的自杀,陈独秀肯定他表里统一的伟大人格。认为梁济无论是不是殉情,总算也是以身殉了他的主义,在历史上真算是有数人物。比起那班把道德、礼教、纲纪、伦常挂在口上的旧官僚,比起那班把共和、民权、自治、护法写在脸上的新官僚,到底真伪不同。也不像那班圆通派,要真实得许多!②在陈独秀的意识中,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人格,真诚纯洁的精神,“能够救济社会上的种种堕落”。这就是林毓生说的把社会问题基本上看成是一个个人的道德问题,希望通过人格的完善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③。
  徐志摩也表达了对梁济的敬意。他说,楚有屈原,救国未成一腔热血洒于汩罗江;宋有文天祥,甘洒热血,为国捐躯;现有梁济,爱国爱民,舍命救国。他把梁济与这几位先贤并提,认为他们“不比当代看得见的一群遗老与新少,忠君爱国一类的观念卸了肤浅字面的意义,却取得了一种永久的象征的意义……他们是为他们的民族争人格,争‘人之所以为人’,……在他们性灵的不朽里呼吸着民族更大的性灵”。④这个性灵“随你叫他天理、义、信念、理想,或是康德的道德范畴——就是孟子说的‘甚于生’,就是一种精神上的追求,梁济为此而自杀”。他不同意陶孟和社会学的功能解释,他虽然不赞成自杀行为,但尊敬“那事实所表现的一点子精神”。并认为这种精神是国民性中最缺乏的。他对梁济自杀行动的意义给出了较高的评价。
  在易白沙自杀的讨论中,有的学者从易白沙的遗书看出他的人品,即为人清白、信实,为现代社会人们所缺乏,认为他的厌世是对污浊社会的抗议。“M,U”说,过去看过易白沙的著作,佩服他的学问思想。又见他的遗书,才略知他的为人:“他是个极清白的丈夫!看他嘱托兄长,卖一部书籍,还某君三十元,还某君十元,还某君三元,付某费一千八百文。可见他取与极严,丝毫不苟,而且自奉的俭朴交友的信实,都活跃在纸上。所谓‘一点不留余渣,十分成就全身者,真令人感激!”他认为这样清白的人在社会上是很难找到的,呼吁人们要像白沙这样为人,推崇的仍然是“交友以信”等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
  对于易白沙说“我死后不要承继,不要木主,不要祭祀烧包种种欺人之事”。“M,U”说是厌弃了一切诈伪的礼教习俗迷信。“这三不要,便能抹杀四千年来家庭主义,偶像主义,拜金主义(烧包是纸钱类,所谓从棺材伸出手来,死尚要钱,何等讨厌)。甚么祖宗,甚么儿孙,甚么故家,甚么遗产,都不值白沙先生一顾念!”新文化运动中着力破除的一些旧观念,易白沙要在自己的后事安排上实践对这种观念的排除,得到了评论者的赞赏,同时也是借评论易白沙使社会接受这种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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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
一、为什么要研究这一问题
二、为何以中国1919-1928爱国运动中的自杀事件为例
三、学界研究概述
四、理论和方法
五、逻辑与框架
六、理论与现实意义

第一章 集体激愤
一、普天同愤
二、勿五分钟热心
三、勿萁豆相煎

第二章 媒体报道
一、近代传媒出现:自杀传播方式转换
二、自残:身体抗议的意义
三、自杀“殉国”:“烈土”形象的象征意义
四、媒体建构:自杀行动社会意义赋予的特征

第三章 社会动员
一、传播事迹:激励民众
二、警示国人:国家利益为先
三、警示政府:外交不能延宕
四、警示世人:社会污浊,政治日非
五、形塑党员形象:增强党派影响力

第四章 自杀者言
一、决一死以作诸君之气:毋再贻讥五分钟热心
二、“以予之小牺牲换诸君之大牺牲”
三、社会腐败至极,恨力不能济,只有死耳
四、家国之间:国将不国,何有家为
五、为国殉躯:不愿再做亡国奴
六、恨才力薄弱:当以一死警醒同胞

第五章 追悼表彰
一、启事与通电:宣喻死者殉国意义
二、入殓与公祭:对殉国公共性价值的认同
三、组织与筹备:开追悼会共识的达成
四、追悼会:烈士精神的意义言说
五、出殡公葬:以身殉国“烈士”的再肯定
六、抚恤表彰:彰显烈士精神的不朽意义

第六章 学者评论
一、自杀问题引起公议
二、自杀原因
三、自杀价值
四、救济自杀的途径
结束语

附表
附表1:五四运动时期自杀报道概况
附表2:五四运动自杀者追悼会概况
附表3:《民国日报》报道1921-1928年与爱国运动相关自杀概况
附表4:《民国日报》报道1923年长沙事件自杀概况
附表5:《民国日报》报道1925年五卅运动自杀概况
附表6:《民国日报》报道1925年五卅运动自杀者追悼会概况
图片目录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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