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制定人员编制管理方案的基本原则
制定编制管理规程应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改革的总体思路,遵循高等学校的办学规律,总结近年来高校管理改革和编制管理工作经验,使其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理论新意,形成、高等学校编制管理法规政策体系。
1.坚持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为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的本质属性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
这一定义至少包括了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事业单位运行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第二,事业单位的构成方式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第三,事业单位的行业范围涉及教、科、文、卫等诸多领域;第四,事业单位活动不再局限在不以国家积累资金为主要目的,而允许事业单位在保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基础上追求经济效益。
事业单位一般要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要有其组织或机构的表现形式,要成为法人实体。从目前情况来看,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大多为行政单位的下属机构,也有一部分由民间建立,或由企业集团建立。
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人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这是高等学校编制管理的立论依据和基本前提。本书研究中涉及的河南省50所本科院校除了7所民办院校和8所独立学院,其余35所都是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2.确定高校编制管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体现高校编制管理新的体制框架
这是过去国家高度集中统一的单一计划模式的历史产物。新的编制管理模式应紧扣高教体制改革的主题,使编制管理适应改革要求,在宏观管理上简化指令的控制目标,加强法制,在微观管理上提供指导性的规范,在内部管理上留有弹性,将学校内部编制管理的自主权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宏观控制,微观搞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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