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古近代农村经济》:
在距今4500—10000年,北京地区处于新石器时代。当时,人们以血缘为纽带结成原始公社。这时的人们已离开岩洞故居,开始在谷地间的黄土台上,开辟新的劳动和生活区域,建立起原始聚落。这些远古时代的先民们,依靠氏族公社集体力量,使用原始的木、石工具,从事“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开始纺织麻类的纤维以为衣服,制作陶器以作生活用具。
原始社会晚期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生与发展。也促进了私有制的出现和发展,进而形成强势氏族集团,他们将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的聚落作为自己的据点,建立起最早的都邑,并把这些都邑作为中心逐步扩大部落的地域,发展部落的力量,征服弱小部落,结成部落联盟。幽都即为黄帝、颛顼、帝尧时建立的都邑,由此,私有制、阶级开始萌芽。
(二)旧石器时代社会制度
旧石器时代是漫长的,旧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类分为3个阶段。早期的原始人类为“猿人”,距今50万~170万年,在国内已发掘到的遗址中典型有:云南“元谋人”,距今大约170万年;陕西“蓝田人”,距今大约85万年的原始人类;“北京猿人”,距今约50万年的原始人类。据史学界认定,“北京猿人”又称“北京人”,是原始人类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中环节。
北京人所处的时代,属于旧石器时代初期。在周口店“北京人”的洞穴里遗存有大量的打制的旧石器。在“北京人”住过的山洞里还发现有大量火烧过的灰烬、石块和兽骨,这说明他们已经掌握和使用天然火。打制石器、发明用火并开始熟食,这表明“北京人”在旧石器时代技术进步是比较快的。
旧石器时代最早的社会组织是原始人群。这时在森林丛生、野兽出没的环境里,单个人的力量是不足以自卫和谋生的。《吕氏春秋·恃君览》中写道:“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守卫,肌肤不足以捍寒暑,筋骨不足以从利避害,勇敢不足以却猛禁悍。”因此,这时的人们只能是几十个人结成一群,互相协作,共同劳动,平均分配。谋生方法只能是采集和渔猎,利用自然产品来养活自己。
旧石器时代的生产方式是集体采集和渔猎,其社会分工是女人负责采集,男子负责渔猎,产品由劳动者集群人员共享。
社会制度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母系氏族集群制。
到旧石器中后期,原始人群向氏族公社过渡和进入。在氏族制度的发展过程中,氏族公社星罗棋布,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发现的遗址已达3000处以上。北京周口店的山顶洞人就处于旧石器末期并向母系氏族公社过渡时期。氏族是他们同自然界斗争的主要依靠,也是当时社会的基本组织。而血缘关系是维系氏族的纽带,也是氏族社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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