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悬一丝——2015~2016中国中短篇小说精选》为《北京文学》已发表的小说作品选编集,其中收录中篇小说5篇,短篇小说5篇,新人新作3篇。这些原创作品,都曾先后发表在2015年和2016年后期的《北京文学》刊物“精彩阅读”栏目中,具有较高的文化性、生活性、可读性、思想性,整体质量较高。
宣判前,汤建又去了一趟成山看守所,提审罪犯嫌疑人庄小伟。说提审并不准确,案件审判程序已成为过去时。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他十分清楚庄小伟的生命就要走到尽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生,死是板上钉钉的了。所谓特殊情况,无非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家人满足了亡者亲属的赔偿期望,不再死磕。当然,倘若有某权势人物予以干涉,也有可能刀下留人。而从庄小伟的实际情况看,这几条都不现实,他独自作案,没他人可告发,何况关在号子里,想立功也没有机会。再是他的家人,七十有余的养父母,是村里最穷的人家,无力承担高额赔偿款。他曾与法庭为庄指派的陈凯律师一起去村里动员庄的养父母,屋里屋外一打量,便明白说什么都属多余,沮丧而归。至于有贵人搭救,则更是天方夜谭了。
在那间十分熟悉的审讯室,汤建见到了准死人庄小伟。他的心不由得疼了一下。一种微微的战栗从脚后跟往上传遍了全身,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是不应该有这种非职业条件反射的。不知怎的,这种反射在面对庄小伟时更甚,是因为他太年轻,生得眉清目秀,用时髦的说法可称之为“小鲜肉”?还有,觉得他倒霉,合议庭对其量刑为死缓,却被院里改为立即执行,有些于心不忍?还是……
他看出庄小伟比上次见到时气色要好,精神头也足些,新剃了头,额也变得亮堂了,这种变化更使他心里添了一份沉重。待押解他来的狱警出到门外,他问句:庄小伟,这些日子怎么样?庄小伟回答:报告法官,我很好。
哦?很好?
嗯,很好。
好在哪方面,你讲讲?
报告法官,队长让我吃营养餐了。
你生病了?汤建问。刚才还觉得庄小伟身体状况不错,怎么享受起病号待遇了呢?他知道,这里的病号待遇是每天增加一个鸡蛋、两根黄瓜。他还知道这里的潜规则——某些特殊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得到这种照顾。而庄小伟没资格“被特殊”。
报告法官,我没病。
这毕竟没什么重要,况且与庄小伟打了近一年“交道”的法官,渐渐积累起来的怜悯之情,也愿意看到这将死的人,在走向刑场之前能多点滴享受。
他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但是,下面的谈话该怎样进行,他倒有些茫然了。平常对犯人的程序化审讯,都在院里的审讯室进行,法警从看守所提出人犯,押解到市里。而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落实,为避免兴师动众,则法官自己跑到看守所,问完便走。问题在于,今天汤建在宣判前赶来,并没有明确目的,该落实的都落实了,属于本院的法律程序已走完,只等择日宣判。如果庄小伟上诉,后面的事就转到上诉法院,与己无关了。就是说,这次来,套用一句俗话就是“有枣没枣打一竿”了。能打到一颗让庄小伟免死的“枣”,就算不虚此行了。说白了,就是想搭救庄小伟。庄小伟抢劫杀人,这种严重罪行,从前是杀无赦的。现在司法改革,尽量减少死刑,这类罪犯只要有从轻的情节,也可考虑不杀。作为对庄案再清楚不过的人,他认为有从轻情节,合议庭其他人也有共识,所以他们的意见是判死缓。而报到院里遭否定,要求改为死刑立即执行。既如此,合议庭使用的从轻情节便清零不存。如若让庄小伟免死,只能另辟蹊径,找到让院里否决不了的理据。
说来说去,还是前面提到的几种“特殊情况”。他来是寻找特殊。这本来是庄小伟律师的分内之事,可那很喜欢被人称为“诗人”的陈律师自始至终不在状态,对案子不热衷。作为法官,他有看法,却不便说破,只在心里不屑。
庄小伟,这段时间有没有人来探望你呀?汤建看了眼一直低着头的庄小伟。报告法官,没有。庄小伟回答。
汤建看了看瞬间庄小伟抬起的葫芦样光头,以及那双明显带有讨好又迷离、还带有孩子般稚气的眼睛,心沉了一下,说:庄小伟,再回答问题不用先报告。
报……是,是……汤法官。
他没纠正他,心想,那诗人律师连最基本的都没对他说清楚。
他说:庄小伟,这些日子都想些什么?
想……俺害死了人,罪大恶极,服判,不上诉。
哦?汤建惊了一下,问:这想法和律师说过么?
说过。
他怎么说?
他说上诉也是百分之百驳回。
百分之百无良。这姓陈的。汤建心里愤愤。刚要再问,却听庄小伟开口问:汤法官,你说能判我死刑么?
他咬了下牙,没放出声来。他是最有资格回答庄小伟问题的人,但他不能回答,这是职业操守,或者说是纪律。他打了个怔,反问了一句:你自己觉得呢,庄小伟?问过又意识到不妥,这一问不应出自法官之口。
好在庄小伟没有回答,深深埋着头。
他就想,明明可以判死缓,院领导怎么非要判死刑不可呢?不符合新司法精神嘛。参加审判委员会的董庭长回来也表示不解,说:原先认可死缓的分管刑事的郜副院长怎么忽然改了口径呢?舌头一翻一正就是一条人命呐。
他说:庄小伟,怎么判决是法院的事,你首先得认罪悔罪;当然也可以为自己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是。
想想,还有没有对自己有利的话要对法庭讲吗?他启发说。
俺、俺不是故意杀人,是老奶奶自己从扶梯上滚下来的。还有,俺不是抢,是偷……
这些,他自然是清楚的。庄案不复杂,庄在商场的下行扶梯上,居高临下发现被害人的敞口包里有一个钱包,遂起邪念,行窃,生手不熟练,让被害人发觉,惊慌中一脚踏空,顺扶梯滚下,造成颅骨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他说:这个,法庭有你的笔录。再想想,有没有其他方面的情况?他继续启发。
庄小伟用手抱着光头,手指绷紧,努力要从里面挖出东西的样子。他应该清楚,法官在宣判前专程来问询案件之外的事情,足见这对自己生死攸关。
汤建等着,为减轻对方压力,他将目光移开,盯着墙上那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标语看,心里想,此时此刻,这标语对庄已无意义了。他迫在眉睫的,就是找到“有利”理据来救自己的命。
汤建还等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心中原本尚有的希望一丝一丝消散。
对了!庄小伟叫了一声,同时将抱头的手松开,合抱于胸,犹同已大功告成,从头脑里抓出了一根救命稻草。
说。汤建心中亦生起了希望。
庄小伟望着汤建,说:报告法官,陈律师对俺说……
他说什么?汤建问。
他说有重大立功行为可以从轻处罚,问我有没有。当时没想起来,说没有,可刚才想起来了。
你有立功?汤建问,却不太相信。因为若有这方面情况,狱方会及时告知法庭的,供量刑时考量。
俺救过人。庄小伟进而说。
哦?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汤建有些兴奋。
是北京开奥运会那年,在俺村,那年俺十三岁。庄小伟说。
瞬间汤建被失望淹没,不由自主摇了摇头,有言道:好汉不提当年勇,作为罪犯的庄小伟,往日之功是不能为今日所犯来折罪的。
显然庄小伟并没想到这一点,他是法盲,但凡有这方面知识,当看到老太太滚下扶梯时不要跑,那样更能证实自己是偷不是抢,犯案的恶性会减一等。
庄小伟还原的当年情况是这样的——天热,他和村里的小伙伴去村东的荷花湾洗澡,凉快了以后又比赛游泳,看谁游的来回多。游着游着,别的孩子逐渐败下阵来,上了岸,他还在继续。这时来了一个到这村走亲戚的城里小孩,都认得,他姥姥管他叫一。一在湾边望着还在游的他,嘲笑地叫:小狗刨儿,小狗刨儿。他不睬,继续游。一又说:小狗刨儿,土死了,瞧我的。说着脱了衣裳,跳进湾里游起来。示范似的游起蛙泳、仰泳、自由泳……陡然,一惨叫一声,头沉入水中,整个人不见了踪影。他晓得一出事了,一个猛子扎进水底,将挣扎着的一拖出水面,拖到岸上……
庄小伟说:后来知道他腿抽了筋,没人救就上不来了。
见义勇为啊。汤建叹息说。
汤法官,这,算是立功吗?庄小伟抬起头,望着他问。
汤建一时不知如何回答。答案是有的,当然是立了功,还是一大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问题是那时的功,不管今天的用。
庄小伟说:这件事全村人都知道的,都能证明。又问:是不是需要王天一本人……
王天一?
就是俺救的那个一,他姓王,叫王天一……
汤建“哦”了声,心里思忖:王天一……李天一,李天一的案子国人注目,司法界更甚,他和庭里的同事也多次议论过,除了案情,还有“天一”这个名字。小何说:天一,天下第一,从这个名字就能看出不是一般人家的孩子,气势这么大。老曲说:气势就是大嘛,他爹一嗓子喊出去传遍天宇啊。对于如何判决,大家普遍认为,凭他爹的名望,会获轻判。结果正相反,他是同案人中判得最重的一个。这又成为人人议论的一个焦点。后来从网上得知,另几个同案人的背景了得,不用喊,打个喷嚏也能地动山摇,天一与其相比,小巫见大巫。
回到王天一,汤建意识到这应该也是一个“不一般”的孩子,由此他另一个思路被打开。问庄小伟:后来见过王天一吗?
没有,他姥姥说,去美国念书了。庄小伟回答。
他父母呢?也去美国了?
没有,在北京。
在北京做什么?
他爹开公司当老板,他妈……
哦,标配啊,汤建心里说。不过他感到欣慰,既然是这种情况,出钱帮帮孩子的救命恩人,应该是……
他问:王天一他爹妈知不知道你救他命的事?
庄小伟想想,摇摇头:这个不晓得。
他姥姥是知道的了?
嗯,知道。
有什么表示没有?
表示?
感谢啊。
不用,不用……
我问的是感谢没感谢你?
没。
汤建吁了口气。
看来庄小伟没跟上汤建的思路,仍停留在原点,眼巴巴地望着汤建问道:汤法官,这个,到底能不能算立功啊?
应该算吧。汤建说。这么说是为了减轻庄小伟的心理压力。作为一名刑事法官,他十分痛恨罪犯对常人的残害,第一念头便是严惩不贷,替被害人申冤报仇,为社会除害。然而一旦深入案情,他的心情便渐渐发生变化。比如这个庄小伟,初次阅卷:在扶梯上抢劫,致受害老奶奶滚梯坠亡,照片惨不忍睹,应判死刑。而后信息扩展:该犯刚年满十八岁,穷苦,为买一张回乡的车票行窃,致人死非故意;还有……于是,他有所踌躇,最终意见为死缓。当审委会改判,他找庭长申辩,陈述理据。最后,庭长不得不向他交底:改判是分管院长力主,理由是今年抢劫杀人案频发,对社会造成很大冲击,故应严惩抑之。他反驳说,这不就是法理之外的“杀一儆百”么?庭长说,本案的特殊在于犯人无力赔偿,受害人家属死磕啊。他不为所动,不放弃,才来看守所“有枣没枣打一竿”,侥幸的是,这一竿应是打着了。王天一,庄小伟,一报还一报,理所当然啊。摆在哪里也是合情合理。他又吁了口气,想,有言事在人为,的确如此啊。
至此,汤建觉得已没必要再与庄小伟论究立功不立功的问题,便大体谈了谈自己的想法。又问了一些相关问题,便结束了这次问询。
……
——牛玉秋
在一个案件中呈现社会人心的种种变化,小说的触角不可谓不广,人与法的博弈中凸显人性之弱,同时也显现出法制社会建设的任重而道远,小说虽未摆脱戏剧智巧,但小说家的忧思仍跃然纸上。
——何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