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清,山东烟台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系全国政法系统**位双博士后。1995年毕业于烟台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民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商法学专业博士学位。2011年获金融学副研究员高级职称。现任*高人民法院二级法官,兼任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研究和司法解释的起草制定工作:先后负责起草制定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起草人;多次起草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若干重要文件;参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城镇房屋租赁、旅游纠纷、食品药品纠纷、网络侵权、民事诉讼等多部司法解释的研讨制定和书籍编纂工作。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比较法研究》《当代法学》《政治与法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先后出版《证券法理论与司法适用》《劳动争议裁诉标准与规范》(**版、第二版)《公司诉讼裁诉标准与规范》《保险法理论与司法适用》等多部专著;合著《房地产纠纷裁判思路与规范指引》《侵权纠纷裁判标准与规范》《婚姻家庭纠纷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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