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学与法治中国》:
华的顾问、专家团队,汇聚了一大批德高望重、学识渊博的老领导和文化艺术界的大师、学者,完全有能力创造出更好更多的文化项目和文化产品,借助社会各方面的人力、财力和思想力,打造出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的靓丽风景线。”2012年7月2日,陈冀平书记在听取我会工作汇报时特别指出:“法制文学研究会的工作有较好的基础。法治文化,尤其是法治文学,大有可为,很有发展的必要。”我们要认真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继续做好筹备登记工作,更好地发挥法制文学研究会的独特优势,扩大影响力,增强凝聚力,提升号召力,实现法制文学研究会的新跨越。
第二件,在我会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设立的“法治文化公益基金”中,单立“法治文学研究和创作出版基金”。当前,我们的法治文学作品,数量众多,但能够产生影响力、竞争力的,有较高文化价值的东西还太少。在法治文学领域,我们的大师出不来,名家出不来,精品力作出不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作家的创造力没有被解放出来;同时不可否认,法治文学研究和创作出版资金不足,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法治文学研究和创作出版基金,将重点扶持有重大社会价值的研究成果的出版,重点扶持法治文学重大题材作品的创作,力争每年都能推出扛鼎之作。
第三件,加强法治文学研究和创作的预设与构建。在研究方面。选择重点研究课题,邀请学术带头人,组成课题组,进行学术攻关,推出一批类似《中华法治史话》的科研成果。在创作方面,选择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重大事件,按照文学创作自身规律和产业化规律,组织优秀作家进行创作,推出能够引领文坛创作方向的大作。做好预设与构建,其目的是发挥国家法治意识形态在法治文学创作上的作用,引领方向,促进法治文学的发展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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