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学术(第十九辑)》:
根据上述文字,19世纪西方基督新教在马的宣教活动,牧师、宣教士首先都要学好当地民众的方言,听得懂当地民众说话,理解地方民情风俗,尤其认识当地民众原有的信仰思维。反过来,能够使用对方语言以及理解对方文化,才能吸收信徒,完成宣教目标。其长远的做法,包括以办学接触群众,提升沟通空间。而最早实践此法的,当然是英华书院。无论英华书院办学,或者1815至1821年长期发行《察世俗每月统计传》,其目标一直印刷在《察世俗每月统计传》封面上,就是期待华人遵从“子日: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正如米怜所言,教会最终想让华人知道“无中生有者,乃神也。……以阐发基督教义为唯一意义……知识科学之与宗教,本相辅而行”。
但是,伦敦传道会在马来亚将近半世纪的中文传教,虽曾长期影响当地最早出现的几个新教教会,可是越到后来就有越多教会,包括原来的圣公会、长老会、弟兄会和卫理公会,未必会追随英华书院原来的办学方式。19世纪下半叶以后,一些教士固然为了宣教学习华人方言与儒道经典,却已不太重视华人孩子应该学习自己的文化与母语,反而强调灌输西方文化与科技。其中的历史背景变迁值得思考。
以马礼逊个人而言,他在1807年接受伦敦传道会派遣,前往中国之前便已在伦敦跟随容三德( Yong Sam-Tak)学习中文,费时18个月去掌握广州话、官话、汉字,并且到大英博物馆抄写天主教士过去翻译的中文圣经手抄本,以及抄录拉丁文字典,以方便未来向华人翻译圣经。马礼逊在1809年12月4日致函伦敦传道会董事部,表示自己已经有信心能翻译好“孔夫子头两书《大学》《中庸》,以及第三本《论语》的部分内容”。
再看马礼逊和米怜联名倡建英华书院,其原因实缘起于马礼逊和米怜先后被委为第一位和第二位赴华宣教士,又先后到中国宣教受阻。所以,他们才会主张办书院以及办刊物,以为对华宣教的权宜之计。其中,马礼逊以英国东印度公司传译人员身份掩护宣教,在中国能接触的华人并不很多;清廷规定这类人员不允许居住广州城内,每次只能住到城外专供外人的“广州十三行夷馆”,限期三个月。而米怜夫妇1813年到达澳门不久即被葡萄牙驻澳总督下令出境,在广州匿居了四个月方才转向南洋游历宣教。由此,他们方才在1814年9月回到广州期间,向伦敦传道会提出“恒河外方宣道计划”( Ultra-Ganges Mission),建议到当时已经受到英国人托管的马六甲设立总部。“恒河外方传道计划”建议书的第三条“尽快设立免费中文学校”、第四条“在马六甲出版中文刊物”、第五条“以华人事工为主”、第九条“拟采中文礼拜仪式”。按照这份计划,米怜在马六甲创办与主编《察世俗每月统计传》,成为中文现代新闻业鼻祖,以及他和马礼逊倡建的英华书院,目标都由“华人”而“中国”。而英华书院走向清廷控制的地区以外,以当地华人为目标,长期培养对华人宣教种子,并且又是处在英国势力保护范围,可以自由印刷英国国教的宣教文字,可谓进退有据。如此,教会强调中文办学、中文传教,是既有目标又顺理成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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