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陆高等普通教育评鉴制度沿革
大陆高等教育评鉴由官方主导,受“文化大革命”影响,中国大陆的高教评估制度自工978年才正式启动,起步较晚,1985年由教育部的前身国家教委公布《关于开展高工程教育评佔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展高教评估制度,其教育部将大学与研究所评鉴分开办理,大学部由教育部管辖下的“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办理,以学校为单位,研究所则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以学科为单位办理评鉴工作;其评鉴结果分为三种形式:合格、优秀、随机水平。本文将中国大陆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分为三个阶段,政府主管部门主导阶段、高等教育评估多元化阶段、建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阶段,”’分述如下:
(一)政府主管部门主导阶段(1978-1984年)
1978年中国大陆发布《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确立重点高校的学制为四年,研究生仍采用二、三、四年制并行,重新确立96所重点高等学校。工98。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建立了学位制度,工98工年为了授予学位及评估其实施情形而组成第一届学科评议组,经学校和研究所申报,国家主管单位及学科评议组同意。
(二)高等教育评估多元十化阶段(1985—2001年)
1985年,中国大陆第一次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使用“高等教育办学水平评估”一词,该决定明言:要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与此同时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指导与管理。1984-1986年间,国务院将十多所高等学校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期间部分省、市开始启动高校办学水平、专业与课程的评估试点工作。1995年推出针对“211工程”院校的“优秀评鉴”,其主要目的是将大学分类指导并促进学校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预从2001年起开始实施。
“优秀评鉴方案”依权重标准选出办学指导方针、人才培养目标与模式、专业结构与建设、课程体系、授课质量、整体结构与主讲教授所任教大学之设施设备、基本理论与基本能力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八项核心指标。从以上评鉴标准指标来看,“优秀评鉴”已转向改变教学质量而不是人数、资源、设施、设备等低阶门槛范围的评鉴。
“随机水平评鉴”是1997—2000年中国大陆所尝试引进推动的评鉴方案制度。“随机水平评鉴”是中国大陆教育部于工997年开始着手研订,在学校进行自我评鉴的基础上随机抽测,被评学校由国家教委随机选取,以《高等教育法》为依据,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1999年开始针对8所院校进行评估、考核,2001年共有26所院校参加了随机性水平评估,其中评估结果优秀的高校共有9所,共有工6所高校被评为良好,1所高校被评为合格,通过率偏高。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