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地媒体能够冲破当地政府及其官员对新闻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②及发表权的管制
在我国,媒体属于公有制,它的报道监督范围基本上是按照行政区域的划分而处于一种条块分割的状态,加之当地媒体与政府之间是一种上下级隶属关系,所以媒体在管理自己、决定自身命运的上级部门面前,处于软弱无力的状态。同级新闻媒体监督同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顾虑多,阻力大,困难重重;下级媒体要监督上级政府几乎成为不可能。而异地媒体因为不受此类限制,所以它的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及发表权能得到较好的实现。
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情结”也是导致本地监督缺失的一个原因。异地报道多为负面报道,而这种负面性事件往往与官员的失职有着密切的关系,即使不涉及违法犯罪或者官员腐败,也必然会影响地方官员的政绩形象,而政绩是中国官员升迁的一个重要的证明,许多官员难以摆脱政绩情结,因此长期以来地方官员在负面事件报道中的一个本能反应就是“捂住”,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媒体即使知情也不可能有所作为。
2.对“以正面宣传为主”方针的片面理解导致了本地舆论监督的“无能”
媒介作为大众传播工具,在任何国家、任何意识形态下,它的理念与规范具有相当程度的共通性,比如真实性与客观性原则。但因处于不同的媒介生态环境卜,其基本的行业规范、理念与运作方面就有很大差异,比如就新闻价值的认知——发展中国家的媒介多以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国家发展为己任,因此认为“好消息”具有较大的新闻价值,报道多以正面肯定为主;而发达国家认为舆论监督是媒介的重要职能,由此报道多反映社会冲突与变化,“坏消息”的新闻价值就被凸显出来。
“以正面宣传为主”是我国新闻报道的重要方针之一,这本无可争议。可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新闻媒体,包括一些新闻舆论的领导机关,片面理解和贯彻这一方针:片面追求正面宣传的比例,规定正面宣传的时间和版面,一味排斥舆论监督和批评,以为强调正面宣传就是不要负面报道、不要舆论监督。如果有记者报道了负面新闻就认为是“捅娄子”,就是扰乱社会稳定和人民团结。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新闻媒体养成了“报喜不报忧”的作风习惯。真正的“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是要求新闻媒体写出大量高质量、高水平的报道和评论来,而不是一味地高唱赞歌,使存在的问题在隐瞒中越积越大,最终不堪解决。
同时,在“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中国社会蔓延着一种“泛政治化”的思维,媒体一直被认为是意识形态的一部分,所以媒体“不搞经营,专事宣传”成了半个多世纪的基本运营模式,新闻宣传而非新闻报道是媒体的基本功能。媒体作为党的耳目喉舌,关于负面报道的范围、报道时间和报道方式基本上由中央和各地宣传部门把握,而宣传部门的规定更多体现的“长宫意志”——各级党政领导通过宣传部门向自己主管的媒体直接下指令,主导负面报道的方向。在这种情况下,媒体作为人民的喉舌和给人民以“知情权”的属性就受到了压抑,很难担负起替公众“监督环境”的功能。
3.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也是媒体舆论监督重心“异地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整个社会系统中,文化系统对媒介的影响作用也不可小觑。“一套共同的价值模式与成员人格的内化需要——性格的结构整合是社会系统动力学的核心现象。除了稍纵即逝的互动过程外,任何社会系统的稳定都取决于这类整合的程度。”复旦大学李良荣教授认为,提供这一共同价值观念的正是社会系统中的文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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