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辩证法的和谐向度》:
一、对矛盾同一性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在列宁之后得到了发展,但在斯大林和毛泽东这里,辩证法出现了不同的发展状况,马克思的辩证法经过前苏联的“体系化”之后,其所具有的世界观变革的意义完全被抹杀了,堕入了先讲物质的统一性,后讲人和历史的误区。斯大林对辩证法的理解就突出了斗争的作用,他认为“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不是通过现象和谐的展开,而是通过对象、现象本身固有矛盾的揭露,通过在这些矛盾基础上活动的对立倾向的‘斗争’进行的。”毛泽东是反对斯大林这样的主张的,在1957年他指出:“斯大林有许多形而上学,并且教会许多人搞形而上学”,他“讲事物的内在矛盾,又只讲对立面的斗争,不讲对立面的统一。按照对立统一这个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对立面是斗争的,又是统一的,是互相排斥的,又是互相联系的,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的。”①
毛泽东创造性地发挥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并直接继承了列宁的辩证法思想,在1937年写下了《矛盾论》,第一次详细系统地论述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问题,对矛盾的同一性理论作了发展,他指出,“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这些就是所谓同一性。……原来矛盾着的各方面,不能孤立地存在。假如没有和它作对的矛盾的一方,它自己这一方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没有生,死就不见;没有死,生也不见。”②他认为:“同一性、统一性、一致性、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赖(或依存)、互相联接或互相合作,这些不同的名词都是一个意思,说的是如下两种情形: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①毛泽东在读《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时曾经做过这样的批注:“辩证法就是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坚持对立与同一二者是一体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从而突出了辩证法和事物发展中对立面的同一具有的地位和作用。他认为对立面之间的斗争是绝对的,而由对立走向同一也是必然的,他指出:“由对立转到同一:战争是双方对立,同一是双方和平;国家是双方对立,同一是国家消灭。因为处在一个过程中对立互为条件,经过斗争克服对立,所以能变成同一性。”②这就把辩证法的基本属性确定为对立和同一,而对同一的强调再次明确了辩证法的中心任务是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世界战争和中国革命的时代背景下,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时代主题与时代精神都是斗争与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的辩证法、革命辩证法成为毛泽东革命实践的理论基础,因此,在他的((矛盾论》中强调:“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因此,我们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不得不涉及广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许多的哲学问题,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我们就在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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