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家茶座(2014年第3辑·总第50辑)》:
一个古老的社会终于产生了裂变,这一次的变化,不再是一种增量性的变革,而是一个古老的集权制国家向民间社会自治管理方式的变量性变革。自此之后,国家的管理方式出现了一种由政府主导的管理方式与民间社会自治管理方式之间的博弈。朝廷的努力当然是希望这些民间的自治机构依然隶属于中央政权的控制之下,所以朝廷根据社会的变化,很快就设立了一些新的政府机构,比如1903年设立的商部,后来改组为农工商部,就是希望将各地的私人企业和企业家管理起来。比如1906年设立的学部,希望将各地出现的民间教育机构统一管理。还比如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地方和各省级议会实行有限的公民选举,就是要将各地不断出现的民间自治选举现象规范化,促使国家最高议会,即资政院的选举,政府能够控制其运行(陈锦江:《商人、官僚与现代企业》,第226页;巴斯蒂:《20世纪初中国的教育改革概况》,第71~72页)。
整个国家都在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自治的方向,甚至是宪政的方向发展,这正是民间自治秩序和朝廷大一统的管理秩序博弈的结果。晚清的社会图景是这样的,社会精英在探索社会管理的新方法,朝廷也在探索。区别在于,朝廷设立的一系列控制性机构,很快就变得软弱无力,甚至故步自封(这是白吉尔在《中国资本主义的黄金时代》里提到的观点,第59页)。重要的是,传统的思维方式让他们始终认为,民间的自治力量一直处在朝廷的管辖范围之内,双方的博弈并不在一个平等对话的层面。但是,新兴的社会精英阶层显然不这样看问题,他们拒绝政府制定的辅助性角色,而是谋求平等对话者的身份,不断对国家制度,对社会管理提出自己的批评和建议。
双方之间的张力是巨大的。晚清政府对这些自发的民间机构非常不安,事实上民间团体的联盟变得越来越紧密。1907年,商会的联合可谓狂飙突进,他们在上海聚会,成立了有别于朝廷商部的民间商会联合会,与之相适应,到1907年年底,各省商会代表在上海再聚会,选举产生了全国性的商会代表。1911年5月,教育会的代表在上海举行大集会,并且制定了共同纲领,建立了一个常设机构,中国教育会(巴斯蒂:《20世纪初中国的教育改革概况》,第73~74页)。1909年11月,17个省的咨议局的57位代表聚会上海,张塞倡议,发起了一次要求全国召开真正国会的请愿运动,全国上下响应者众多(瑞玛丽:《革命中的中国,第一阶段(1900~1913)》,耶鲁大学出版社1968年,第215页。周锡瑞:《中国的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第91~96页)。
这意味着一个重大的历史事实,晚清政府试图努力控制民间社会的努力归于失败。而另一个重大的历史事实则是,不断兴起的民间自治力量并没有谋求革命性的暴力,而是致力于一种对话性的博弈,一种和平的改良(张朋园的作品《立宪派》提到了这样的观点,芮玛丽的著作《革命中的中国,第一阶段(1900~1913)》,第161页,引用了张的资料)。从历史上看,这是一种巨大的进步,它完全区别于那些暴力性的农民起义,区别于不久之前的具有彻底破坏性的太平天国起义和义和团运动,所以,有一种观点认为,晚清中国的变革,或多或少具有英国光荣革命的影子(这是高全喜《立宪时刻》的主要观点,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至少一个历史事实摆在这里,晚清的谢幕,并没有发生巨大的战争,没有血流成河,没有民不聊生,中国的历史第一次以一种看上去渐进、和平的方式,走进了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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