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混是一位优秀的官僚,他与法钦没有交往,但是他的政策却间接影响到法钦的生活。按照《宋高僧传》的记载,贞元六年(790),王颜请法钦移住杭州龙兴寺,为的是“婉避韩混之废毁山房”。然而当时韩混已不在世,此事与韩混有什么关系呢?“废毁山房”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据史书记载,韩混于肃宗时出任两浙观察使和镇海军节度使,当时各地多有叛乱,韩混“以国家多难,恐有永嘉渡江之事,以为预备,以迎銮驾,亦申儆自守”,于是在今南京、镇江一带修筑坞壁、城楼等防御工事,为此而“毁撤上元县(亦名江宁县,今南京市——引者)佛寺道观四十余所”,又“以佛寺铜钟铸弩牙兵器”①。可见他当时为了加强防御而拆坏佛寺、道观,把拆下来的建筑材料用作军事工事,用寺院的铜钟铸造武器。这样的作法,恐怕并不限于南京一带,或许还波及到他所管辖的其他地区,甚至在韩混死后还有延续。杭州当时就在镇海军的辖境范围之内,法钦在径山住的“山房”可能也受到威胁,王颜时任杭州刺史,他一方面尊敬并护持法钦,一方面又不能公开抵制毁佛政策,于是把法钦请到杭州城里来住,这样便可婉转地回避“废毁山房”的威胁。《宋高僧传》里提到的“山房”,应指法钦在径山的住处;而关于“废毁山房”,由于当时韩混已不在世,所以此事与韩滉本人没有直接的关系,然而这场废毁寺观的运动最初是由韩混发起的,所以说是“韩混之废毁山房”。总之,韩滉当时坐镇江浙,为保障朝廷的经济来源作出了贡献,同时为此废毁寺观,使得法钦也受到威胁,幸亏有王颜的婉转协调,于是法钦才能躲过一劫。法钦从径山转到龙兴寺,堪称“因祸得福”。
崔元翰(729-795),名鹏,博陵安平(治所在今河北唐县西南)人。原为儒家学者,五十余岁中进士。曾在太原等地任书记官,后入朝,历任太常博士、礼部员外郎、知制诰等。为人耿直,性格孤傲,不喜交游逢迎,唯好翰墨,致思精密,有汉魏文风,不为世所容。著有《演范》《妄象》《浑天》等论。他为法钦作碑文,或许是由于善写文章的缘故。《旧唐书》卷一三七、《新唐书》卷一○三有传。
崔玄亮(768-833),字晦叔,山东磁州(相当于今河北邯郸、武安、磁县等地)人。贞元年间进士。性雅淡,好道术,不乐趋竞,久游江湖。元和初(806)入朝,历任监察御史、侍御史、密湖曹三郡刺史。文宗时历任太常少卿、谏议大夫、右散骑常侍、检校左散骑常侍、虢州刺史。因敢谏而名重于朝。他也曾为法钦撰碑文。《旧唐书》卷一六五、《新唐书》卷一六四有传。
李吉甫(758-814),字弘宪,赵郡(治所在今河北赵县)人。德宗时以荫补官,27岁为太常博士,历任屯田员外郎、驾部员外郎,郴州、饶州刺史。宪宗时官至中书舍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元和初期,剑南西川节度使刘辟和镇海节度使李铸反叛,吉甫参与平叛。元和三年(808)出为淮南节度使,筑堤为塘,溉田数千顷,修浚漕渠,人受其惠。元和六年复人为相,裁减冗官,废除京城寺院庄田、水铠的免税特权。为巩固西北边防,自夏州至天德复置废馆(驿站)十一所,修复经略故城,重设宥州(今内蒙古鄂托克旗南)。元和九年(814),淮西节度使吴少阳死,其子吴元济自袭父位,吉甫与宪宗策划征讨淮西,计未成而病死,数年后由武元衡、裴度等平定淮西。博学能文,尤精掌故旧事,著有《六代略》《元和郡国图》《国计簿》《百司举要》及《易象》注释。《旧唐书》一四八、《新唐书》卷一四六有传。其子李德裕亦为唐代名相。
在《碑铭》里,李吉甫说自己受法钦弟子实相的委托.于是作此《碑铭》;又以实相的口吻提到“吉甫连蹇当代,归依释流”①。“连蹇”在这里有特定的含义,就是指李吉甫曾经长期在南方担任地方官的艰难经历。根据这个记述,可知他至少与法钦的大弟子实相比较熟悉,甚至还可能与法钦本人有过接触,当他在南方任职期间,已经皈依佛教,或许当时就与法钦有过接触。丘丹,生卒年不详,苏州嘉兴(今属浙江)人。唐德宗时人物,丘为(694-789?)之弟,初为诸暨令,历检校尚书户部员外郎,兼侍御史。贞元初隐临平山。与韦应物(737-7897)、鲍防、吕渭诸牧守往还。贞元十一年(795),户部员外郎丘上卿为碑记德焉。关于丘丹为法钦作碑文的具体因缘,目前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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