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文化建设与管理创新
(代序)
这次来江西参加由中国政法大学监狱史学研究中心和江西省赣州监狱合办的“监狱文化建设与监狱管理创新学术研讨会”,我感到十分高兴。这是我第三次来江西,离上次已有11年了。
关于监狱文化建设,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得到监狱机关的足够重视。1952年“一劳”会议《决议》指出:“要经常地系统地在罪犯中进行认罪服法教育、劳动改造世界教育、时事教育、罪犯前途教育和生产知识教育,以启发罪犯劳动改造自己、重新做人的自觉性。”体现了“以文化人”的思想。1954年“二劳”会议《决议》进一步要求:“建立和健全教育制度,编写教材,拟定年度、季度的具体教育计划。”1955年“三劳”会议的报告具体规定,建立教育制度,固定教育时间,在大队一级设立报告员,建立教育准备会,创办油印小报或壁报、黑板报,建立图书馆或阅览室,广泛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经常放映电影等。其后,从“四劳”到“八劳”,直至1982年颁布试行的《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陆续对教育的任务、内容、原则、类型、方法、形式等提出要求,作出规定。但从总体来看,认识仍处于自发、自在状态。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司法部金鉴副部长在观看上海市提篮桥监狱犯人演出后,提出要搞好“监区文化建设”,从理论上为此前的一系列实践活动正了名、破了题。其后,考虑到除了改造罪犯外,监狱还有治狱理念、精神追求、价值规范以及监狱干警、职工的文化诉求等,他又提出了“监狱文化建设”这一理论命题,表明人们的认识逐步进入自为、自觉状态。
综观半个多世纪的监狱文化建设,内容丰富多彩,横向相互交织。现谨通过梳理、概括,回顾一些重要活动,与同志们共同体验事物发展的历史轨迹。
——遵照毛泽东同志关于“我们的监狱其实是学校”这一伟大构想,大力举办特殊学校。特殊学校以“改造思想,造就人才,面向社会,服务四化”为指导思想,以政治思想教育为核心,文化教育为基础,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借助学校教育形式,持之以恒地对犯人进行比较正规、系统的教育,着力改造犯罪恶习,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同时,积极推行心理矫治,尽力深化教育改造工作。
——推行分类关押、分类管理、分类教育,集执法、教育、管理、改造于一体,形成监管改造工作基本模式。分类关押实行二次分类、类中分层,既防止交叉感染,又减轻深度感染;分类管理划分分类管束和分级处遇两个层面,并规定升降级制度,既引导罪犯在希望中改造、在竞争中进取,又督促他们严格遵纪守法,不致无所顾忌;分类教育则强调与基础教育、个别教育紧密结合,三个层次环环相扣,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监狱法制建设逐步推进。1954年,公布施行《劳动改造条例》,为监管改造工作提供了执法基础。根据改革开放后的新情况、新变化,公安部颁布试行《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对《劳动改造条例》作出重大补充和发展。1989~1991年,司法部先后颁布《关于加强监管改造工作的若干规定》、《监管改造环境规范》、《罪犯改造行为规范》(2004年修订为《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和《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行为规范》四个部长令。1994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监狱的性质和任务、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服刑罪犯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确立了监狱财政保障体制,成为监狱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而后,司法部又先后就狱内侦查、监狱政治工作、监狱建设标准、未成年犯管理、监狱生产企业管理、监狱信息化建设、教育改造工作、监狱布局调整、监狱财务管理等,制订部颁法规或法律性文件,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监狱制度的确立和完善。
——在狱政管理方面,提出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等四项基本要求。强调寓教于管、管中有教、管教结合,充分发挥管理的约束、矫治、引导、激励、惩戒、养成功能;同时推行规范化管理,着力加大管理的改造效应。
——提升监管改造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多方调动社会资源,广泛签订帮教协议,推行改造工作“三个延伸”,自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请进来、走出去”的内容和形式,基本形成“大墙内外、齐抓共管”格局。一些地区,罪犯的医疗防疫、职业技术培训等,得到了有关部门、群众组织、民间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与协作。
——实行刑罚执行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广泛聘请执法监督员,加强内外监督;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提高罪犯依法维权意识;开展专项整顿和执法大检查,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全面施行社区矫正。
——生活卫生管理确立政策、人道、服务“三个观念”。对罪犯的医疗防疫,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治疗”原则;加强监管环境建设,倡导“净化、绿化、美化”;实行科学配餐,开展文明伙房、文明监舍活动;犯人伙食标准严格按实物量计算,加强食堂民主管理,确保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辅助教育。组织“三队”:文艺演出队、体育竞赛队、电影放映队;设置“三室”:广播室、图书室(馆)、阅览室;办好“三报”:墙报、黑板报、油(铅)印小报;积极开展各种体育活动,经常组织全监乃至全省(区、市)的比赛;组织书法、绘画、雕塑、刺绣、工艺美术等兴趣小组,开展读书、演讲等活动,促进犯人身心健康发展。
开展监狱文化建设,有助于罪犯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培育审美观念,提高艺术素养,对他们的改造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1990年,司法部在天安门广场中国历史博物馆举办“全国服刑人员书法、绘画、工艺美术展览”,参展的700余件作品全部出自大墙内的服刑人员之手,给数万名中外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乔石亲临参观并对展览给予肯定,宋任穷、陈丕显、康世恩、刘复之、杨易辰等中央领导同志欣然为展览题词或参加开幕式,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十余家媒体做了报道,赞誉本次展览“不仅为新中国的艺术展览史书写了非同凡响的一笔,而且在世界监狱史上也开创了从未有过的先例”。1992年,司法部选编一部分精品,出版了中英文对照的画册,作为监狱对外交流的“礼品”。
为了深化、发展监狱文化建设,我们在长期实践中感悟到,需要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内涵与外延的关系,一定意义上还是狭义与广义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基层干警更注重那些看得见、摸得着、感觉得到的活动,诸如“三课”教育、“三分”工作、内务规范、环境布置等。但只抓这些浅层的东西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展现监狱的行刑理念、价值追求、精神风貌等。只有这样,才能提升监狱文化建设的境界。
二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内容决定形式,但特定的形式反过来又可以充实和强化内容。每天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升降国旗仪式,成为全国人民心中的一大景观。正是由于国旗护卫队挺括鲜亮的军服,整齐划一的齐步走,威武有力的正步走,磅礴豪迈的气势,灿灿发光的指挥刀,炯炯有神的注目礼,伴之以雄壮昂扬的国歌声,把这一庄重的形式发挥到了极致,天天都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成千上万的男女老少齐集广场,接受这一富于神圣意义的爱国主义教育。试想,如果没有这一特定的形式,其教育意义将会大打折扣。
三是实践理念与活动载体的关系。理念十分重要,但要防止虚化、泛化,更不能神秘化。有些活动一会儿提这个“化”,一会儿又提那个“性”,光有口号,难见行动,使人摸不着边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为此,必须有具体的实现形式或切实可行的活动载体,使人们知道应该做什么,懂得应当怎样做。
四是灌输、教育、批判与渗透的关系。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可能自然形成,需要正面灌输、长期教育,对某些错误的东西还需进行必要的批判;而更为重要的是,要有意识地施以春风化雨式的渗透,这种渗透应该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监狱内的教室、工地、监舍、车间等各类场所,组织罪犯从事的各项活动,都应当结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使犯人在不知不觉中心悦诚服地接受教育,懂得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弃旧图新,改邪归正。
五是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我们的改造工作有许多好的传统,对传统要尊重、要继承。诸如充分发挥“法、理、情”的作用,坚持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原则;始终如一地讲明白实在的理,做真实典型的事,说通俗易懂的话,对待现实生活好就是好,差就是差,不讲大话、空话,更不讲假话,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遵循身教和言教相结合、重在身教的原则;遵循因人施教、因势利导原则,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注意“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还要讲求“按锁配钥匙”,力求做到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等等。这些优良传统,无疑应当继续坚持。但在当今意识形态出现多样、多元、多变状况的新形势下,如何把历史上的优良作风和成功做法进一步发扬光大,需要针对人们认识多样、利益多元、思想多变的新情况,进行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上的创新:第一,要以人为本,从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实事,要反复抓、抓反复;第二,要统筹兼顾各阶层、各群体的不同层次的利益,切实满足大多数人的愿望,也不忽略少数人的合理诉求;第三,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第四,要凝聚各方共识,提升全民素质,坚持不懈地为实现“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既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学者、专家乃至某些领域的泰斗式人物,又有来自11个省、市12所监狱的领导同志和理论骨干。双方热情沟通,优势互补,取得了“借船出海”、“借梯登高”的效果。大家还实地考察了赣州监狱,监狱的整体布局体现出一种大气,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特别是他们仅仅花了21个月,竟能如此高质量地完成这么大的工作量,而且监狱文化建设还充分体现了“红色传承,客家风范”的特点,可见他们的干劲、智慧和效率。我看过数百所各种规模、各种风格的监狱,此次参观仍令我深受鼓舞,甚至感到惊喜和震撼。
江西是一片红色土地,赣南是共和国的摇篮,为中国革命做出过巨大贡献。中共党史研究有个概括:“上海建党,开天辟地;南昌建军,惊天动地;瑞金建都,改天换地;北京建国,翻天覆地。”四个重要节点,就有两个在江西,足以说明江西的历史地位。其后,邓小平同志在新建县下放劳动期间,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对未来进行了勇敢的探索,复出后就倡导了影响国家命运的改革开放。套用前面的文体,可否再续上一句:“新建启航,欢天喜地。”总体来说,江西具有深厚的红色文化、红色精神资源,需要我们传承发扬。
监狱是一个特殊的教育改造场所,肩负着特殊的使命。为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一定要坚持中国特色的改造工作。赣州监狱办公楼墙上写了五句话:“安全稳定是前提,教育质量是根本,公正执法是灵魂,队伍建设是关键,经济工作是保障。”对此,我很赞同。一定要正确处理“前提”与“根本”的关系:前提就是前提,不能越位,更不能与“根本”错位、争位。即使在认识不很统一、政策不很配套的情况下,我们仍应在“改造人”上花大力气、下苦功夫,力争取得更大成就。中国监狱的改造职能是《宪法》规定的,我们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就是要求我们坚定不移地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促进监狱战线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业绩。
王明迪中国监狱工作协会顾问,原中国监狱学会常务副会长,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原局长。
2013年10月27日初稿
2014年4月27日改定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