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华,浙江富阳人,法学博士(社会学),现为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社会学会理事,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近年来主要从事法律社会学、犯罪社会学、矫正社会工作和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曾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青年项目1项,主持民政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浙江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等3项,主持浙江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浙江省教育规划项目、浙江省民政厅民政政策理论课题等多项厅局级课题。先后在《青年研究》、《社会科学》、《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青少年犯罪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十多篇。曾获得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浙江省社科联第七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普通期刊优秀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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