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申明 1973生,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先后获法学学士(1996年)、法学硕士(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2009年)。现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全国检察理论人才,浙江省检察业务专家,宁波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
在《民商法论丛》、《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人民检察》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持和参加多项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浙江省法学会课题,均已结项。曾获浙江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三等奖、2004~2009年浙江省法学会优秀成果奖等多个奖项。
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担任科室负责人期间,所在集体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评为宁波市优秀公诉人、浙江省十佳民行办案人、浙江省十佳检察官。
近年来,积极倡导的量刑建议、量刑规范化和附条件不起诉,在全国检察系统和社会媒体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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