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制度的实行,引发了大批农民向城市流动寻求新的就业机会,催生了全国范围内的民工潮。为了控制农民大规模地向城市流动,1989年,国家又对前段时期实行的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进行了局部的调整,加强了对人口盲目流动的管理。198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严格控制民工外出的紧急通知》,同年4月,民政部、公安部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控制民工盲目外流的通知》,要求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当地民工盲目外出流动。但是,较大的城乡劳动收入与物质文化生活的差距,使大批农民工继续向城市流动。到1994年,全国流动人口已经超过600万人。
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导致资源紧缺、管理失控的城市病开始显现。为了应对全国范围内民工潮引发的各类问题,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将1982年颁布实施的用于收容遣送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收容遣送范围扩大到流动人口中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固定工作的“三无”人员。此外,一些大城市从保护本地市民利益和减少人口规模压力的角度出发,对外来农民工的行业准入、子女就学、行政收费等方面出台了许多限制性的地方法规或条款,并加大了对城市“三无”人员的收容遣送力度。在一部分地区收容遣送制度被滥用,伤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事件也不断发生,甚至在2003年发生了湖北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被非法收容毒打致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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