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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和谐社会视角下乡镇政府行政法治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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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6144527
  • 作      者:
    易凤兰,姚锐敏著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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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易凤兰,湖北省政府参事,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长期从事行政法治方面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有《违法行政及其法律责任问题研究》、《中国行政法通论》、《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等,多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姚锐敏,法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治政府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研究,主持和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出版学术著作十多部,在《中国法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多项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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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谐社会视角下乡镇政府行政法治化问题研究》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背景,在深入农村进行实际调查的基础上,对乡镇政府行政法治化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谐社会视角下乡镇政府行政法治化问题研究》系统阐述了构建和谐社会与推进行政法治之间的关系,客观分析了乡镇政府行政从政治化行政向法治化行政转型的历史背景,全面考察了改革开放以来乡镇政府行政法治化的实际状况,重点分析了当前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乡镇政府行政法治化转型的阻却因素,深入探讨了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行政法治化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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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和谐社会与行政法治
  2004年3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角度,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2005年2月,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全面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工作部署。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的提出,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赋予了新的使命和意义,为行政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深入分析和正确理解和谐社会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对于顺利推进行政法治,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意蕴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时强调,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就是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还强调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我们党要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明确提出来,这在我们党历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是第一次。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角度,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强调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并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
  2005年2月,中共中央在中央党校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在讲话中,他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深刻内涵和主要任务,强调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逐步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超过1.4万亿美元,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达到1090美元。这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转型处在一个重要历史关头。“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表明,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之后,经济社会发展就进入了一个关键阶段。在这个阶段,既有因为举措得当从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平稳进步的成功经验,也有因为应对失误从而导致经济徘徊不前和社会长期动荡的失败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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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和谐社会与行政法治
第一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意蕴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与特征
第二节 行政法治的理论阐释
一、西方主要国家的行政法治理念
二、行政法治的基本内涵
第三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行政法治的内在关联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行政法治的价值契合
二、行政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行政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
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行政法治建设的促进作用

第二章 政治化乡村行政机制的式微
第一节 政治化行政运行的基本方式
一、政治动员
二、行政任务
三、强迫命令
四、对政治化行政的反思
第二节 政治化行政机制的历史困境
一、家庭承包经营压缩了政治化行政的有效作用空间
二、"撤社建乡"动摇了政治化行政的组织基础
三、村民自治限制了政治化行政的权力渗透渠道

第三章 乡镇政府的组织架构与职责权限
第一节 乡镇政府的法律属性与历史沿革
一、乡镇政府的法律属性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乡镇政府行政建制的演进
第二节 乡镇政府与上级政府、乡镇人大和乡镇党委的关系
一、乡镇政府与上级政府和乡镇人大的关系
二、乡镇政府与乡镇党委的关系
第三节 乡镇政府机构设置与职权职能
一、乡镇政府机构设置
二、乡镇政府的职权与职能配置
第四节 乡镇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解读
一、乡镇政府行政行为基本理论
二、乡镇政府主要行政行为的具体规定及内容分析

第四章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现实状况
第一节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初步成效
一、法律在乡镇政府行政中的地位与作用逐步加强
二、非强制性的服务行政正在成为乡镇政府施政的主要形态
三、正当程序的现代法治理念开始在行政过程中得到体现
四、不断强化的责任机制正在成为乡镇政府行政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超越权限实施行政管理
二、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
三、怠于履行法定的行政职责
四、忽视行政过程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第五章 乡镇政府行政法治化的阻却因素
第一节 农村基层民主欠发达
第二节 农村市场经济生长缓慢
第三节 农村基层行政体制不合理
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二、乡镇政府的权责配置失衡
三、县乡政府的层级关系严重失衡
第四节 行政文化中的"政策优先"传统
第五节 涉农行政立法不完备
一、乡镇政府的职权与职责缺乏明确清晰的法律边界
二、有关乡镇政府职责权限的法律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三、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不健全
四、涉农行政立法在实体价值上存在偏差
第六节 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相对落后
一、乡镇干部的法律意识与行政法治的进程不相适应
二、农民的法律意识与其应有的法治主体地位不相称
第七节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体系不健全
一、同级监督因体制障碍而虚化
二、上级监督因利害与共而弱化
三、司法监督因制度缺陷而受限
四、社会监督因信息失衡而受阻

第六章 推进乡镇政府行政法治化的路径
第一节 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
一、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二、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民主治理机制
第二节 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二、规范县乡政府关系,增强乡镇政府行政自主性
三、调整乡镇政府的权责配置,增强乡镇政府的行政权能
第三节 完善涉农行政立法
一、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
二、增强涉农行政立法的公正性、科学性与民主性
第四节 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一、提高乡镇公务员的法律意识
二、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第五节 加强对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
一、完善乡镇内部监督制度和机制
二、加强县级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监督
三、强化对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司法监督
四、强化对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社会监督
第六节 大力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一、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法治意义
二、培育农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的主要对策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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