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尘情于绮语,发妙想于灵心
——“意趣神色”的意义解析
杨宝春,男,1965年生,河南省固始县人。山东大学文艺关学中心博士后,青岛大学师范学院中文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戏剧戏曲学、中国文学批评史等.已发表论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散乐百戏研究》、《悟妙与审美》、《自然与物化》等,出版专著《<琵琶记>的场上演变》等。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文化生态视野下的中国当代戏剧演变研究”,多次获山东省文化艺术优秀成果奖。
作为明代最有影响的戏剧家,汤显祖的作品数量并不很多,但其“临川四梦”却都各有意趣、各具神色。在不同的梦幻境界中演绎、诠释侠、义、仙、佛等不同世态,传达着作者一以贯之的人生态度、妙想灵心、审美追求和创作精神。
汤显祖主张“凡文以意趣神色为主”,重视戏剧等创作中的个性传达,注重作品的传神写意和完整统一。“意趣神色”论贯穿于汤显祖诗文戏曲的创作之中,也关涉到他诗文戏曲创作理论的多个方面。
汤显祖在《答吕姜山》中说:“寄吴中曲论良是。‘唱曲当知,作曲不尽当知也’,此语大可轩渠。凡文以意趣神色为主,四者到时,或有丽词俊音可用,尔时能一一顾九宫四声否?如必按字模声,即有窒滞进拽之苦,恐不能成句矣。”他追求的是萧闲咏歌中的俯仰自得。他提出意趣神色为主,涉及了艺术创作的动机、目的、表达、个性、风格等方面的问题。当作者蓄极积久,势不能遏之时,想写什么、能写什么、怎么写汇聚一起并突然清晰的时刻就是不顾九宫四声、纵情挥毫之时。
历来对汤显祖的“意趣神色”有多种解释,合而论之之外,有两种分而论之的,即二分法和四分法。二分法把意趣、神色分开来论;四分法比较常见,即意、趣、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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