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龙、凤、龟、麟,古称四瑞,是王朝吉祥的征兆,因此获麟之事自然不限于孔子之时。汉初陆贾《新语·明诫篇》就曾说:“周公躬行礼义,郊祀后稷,越裳奉贡,重译而至,麟风草木,缘化而应。”《诗大序》则认为此麟是应文王之德。陆贾与《诗大序》的说法,虽也不足确信,但就时间(周公或文王)、地域(周南)来看,大体还说得过去。而高亨先生的新说,不论从时间(春秋末年)或地域(鲁国)来看,都与《周南·麟之趾》不相干。就时间而言,《诗经》研究者一致公认,《陈风·株林》是“国风”中最晚的一篇诗,时间约在公元前六百年左右,而当时孔子尚未出生。即使再退后一步,把《诗经》定型的时间推迟至“季札观乐”的时候,而那时孔子也才八岁。再说,《诗经》在春秋时代,是各国外交官员赋诗言志的必备常识,《诗经》篇目的选定与增删,决非孔子或他的后人所能决定。而据《论语》的记载,孔子曾两次提到“诗三百”,可证孔子所见的《诗经》与现存的《诗经》大体一致。因此高亨先生认为《麟之趾》是孔子所作的推想,是没有文献依据的。
其三,高亨先生在《前言》中说:“《麟之趾》一诗才是孔子所作的《获麟歌》,被后代儒者编入《诗经·周南》之中。”可是在《麟之趾》的“附录”中又声称:“我认为《麟之趾》一诗,可能是孔子的《获麟歌》,孔子把它附在《诗经·周南》之末。孔子的学生没有把此事记下来。”高亨先生的“附录”和“前言”说法不一,他自己也搞不清到底是孔子自己加进去的,还是后代儒者编进去的。既然“孔子的学生没有把此事记下来”,就说明史无实据,因而可以断定,高亨先生的这两种推测都是没有客观依据的主观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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