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民,中国男性公民,1974年1月通过内蒙古锡盟白银库伦军马场来到人间加入人类。出生后7天未吃一口奶,被驻地军医确诊为“疑似死亡”,后被其父用拇指大人参奇迹般拯救,遂起名塔林呼(蒙文,草原的儿子)。
10岁以前在草原上追逐野兔寻找野狼,为猎人之理想自由奔跑。
1985年随父母迁居塞外山城张家口,猎人理想彻底破灭。
1993年入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法律,受自由、平等、法治等进步思想滋养,立志做一名律师。但被同学耻笑野性未改,思维简单,直来直去。于是刻苦修炼,试图脱胎换骨。终因先天不足,或因儿时手把肉与奶茶食用过量,导致现在成为一名“城市猎人”——以法律为剑,游走于法律与娱乐两个江湖。
先后代理金巧巧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权纠纷、潘长江与某美术家因《光腚娃娃》MV署名权纠纷、石钟山与《潜伏》作者涉嫌抄袭纠纷、叶茂中因圣象地板广告纠纷、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被署名纠纷、金山软件诉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神侵犯企业名誉权纠纷……
现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被业界誉为“明星维权第一人”。
展开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江平
演艺业是一个巨大的祭坛,最大而且唯一的祭品,就是品牌。拿起法律维权,犹如爱护和尊重生命一样维护自身品牌的生长、成熟,应该是明星们永远不变的选择。希望杨大民律师这本书,能给你更多的启发。
——中国首席娱乐官、音乐剧制作人 文硕
消费者在品牌选择时普遍不自信,需要意见领袖的引导,这也是商家用明星做代言的原因。明星做代言看起来轻松,但维护自己的形象却不容易,因为太容易受到攻击,在消费者不清楚真相的情况下,就可能名誉扫地,失去代言的价值,在这一点上明星也是弱势群体。所以该打的官司还得打,金巧巧找到杨大民律师,是她的幸运啊。
——叶茂中营销策划机构董事长 叶茂中
代理案件的时候,杨大民异常理性:自由写作的时候,杨大民却激情燃烧。
——著名作家 石钟山
杨大民律师是我的私人法律顾问,他对明星权益的法律保护颇有实战经验,我非常信赖他。
——著名笑星 潘长江
说书唱戏劝人方,三条大路走中央: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著名相声演员 郭德纲
在中国做律师很难,做一个有正义感的律师更难,谢谢杨大民律师和所有与他一样的正直的律师们,让千千万万的草民在中国这个社会有了维护自己基本权利的希望。
——著名导演 陆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