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和旧同事一起搞过三个月的专案。三个月里,我们同吃同住。专案的地方是一个叫雷官的镇子。镇子很小,很破烂,唯一的一条街道泥泞不堪。我们专的案子是查一个叫陈有余的人挪用贷款的事。陈有余是雷官信用社的外勤人员,他也是当地人,春天耕牛种子贷款时,一些熟悉的农民,为了图省事,就把私章交给他,让他代办贷款,都是乡里乡亲的,大家信任他。没想到陈有余在私章上做手脚,立了别人的据,盖了别人私章,却把贷款自己用了。这样的事,不到还款期也发现不了,他用这些钱赌博,·还养了一个“小奶奶”(情妇)。
查清这样的事情工作量很大,他办了几百张据,除案子暴发发现的那几张外,其余他经手办的据,也不知有多少是冒名的。那时条件差,又没有多少电话机。为弄清他究竟办了多少假借据,我们只得带上借据,一户一户农民家去核实。
专案的时候正是七八月的大夏天,白天我们顶着烈日一户一户人家核实。晚上回来一身臭汗。我那时也才二十出头,小青年一个,精力是出奇地好。白天办完案,晚上我就躲在帐子里背诵郭沫若的诗,把《女神》抄在一个笔记本上,一心做着文学梦。
我们专案组一行四人,除我,还有老王老冯小毛,老王岁数较大,是组长,老冯是瘦高个弯腰的近五十的人,小毛比我大几年,家里孩子还小,他腰板很直。我们一日三餐都是在公社食堂搭的伙。也住在公社招待所里,四个人住一间房子。食堂的伙食千篇一律,有时我们四个人出份子,买一副鹅杂,两瓶啤酒,将屋里的四只小方凳搬到院子里拼在一起,再借两条长条凳,四个人便有滋有昧喝上一回。酒喝完了,天也黑了。院子里漆黑漆黑的,蚊子在耳边嗡嗡地飞着。抬头看天,有时一天好星星,密密麻麻,银河汉界看得一清二楚。大家坐在院子里,一边用扇子赶着蚊子,一边聊天。慢慢夜深了,有人打了个哈气。困劲上来了,于是回到床上,一会便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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